子里甲乡人民政府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福贡县子里甲乡子里甲街

办公电话:0886—347602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403


福贡县子里甲乡人民政府属于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为正科级。

乡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廉洁从政。

乡政府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乡政府具有下列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执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宣传(广播电影电视)、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二、乡社会治安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责。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及乡街道管理等领城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联合执法。

三、乡财政所岗位职责

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经、农经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监督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测;负责管理本乡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编报年度乡财政收支预算决算;负责本乡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对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负责本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往来收据票据的领购、缴销、管理工作。

四、乡应急服务中心(子里甲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职责

负责本级应急服务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拟订本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应急方案(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让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上报灾情;组织指导协调本级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本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村(社区)综合性应急队伍建设;负责本级消防管理工作,协助消防监督,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装备,建立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接受县级消防业务指导及调度;指导协调本级森林火灾、旱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本级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本级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情况。

五、乡扶贫工作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乡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开展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负责本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等;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六、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监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民政救助、老龄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七、乡国土村乡规划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民房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农村宅基地选址定点技术服务、村乡交通、生态环境、村乡规划、村容村貌整治、矿资源保护和利用、国林绿化、村乡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村乡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乡建设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等服务性工作;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乡建设项目的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管理、协调项目工作并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产业规划、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易地搬迁等工作职责。

八、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开发管理,挖掘、搜集、整理、申报、保护好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文物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开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指导村、组文化室开展活动,管理村、组广播电视接收点工作。

九、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处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经统计、搬迁安置、工业信息化、科技、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审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承担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执法巡查。

十、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为民服务中心牌子)工作职责

承担“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交通运输、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保障等职责。指导村委会建设,建立健全村民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产业、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水土保持、水政监察、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森林、草原、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业产业建设、林业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农村能源、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动植物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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