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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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B1550792-2025-259532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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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2-28 14:47:55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76400000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和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配套性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贯彻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4、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动态调整机制。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指导。
7、贯彻落实并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州部署要求,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治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管和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和价格招标采购股。
所属单位1个,即福贡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完成省、州医保局下达的参保任务及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应保尽保。一是持续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及应用工作;二是强化基层医保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三是优化经办服务,拓宽缴费渠道,提升服务效率;四是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五是继续以低保 、重点优抚对象、脱贫户、三类人员、残疾人、学生、新生儿、妇女、流动人口、非公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为重点的医保参保扩面动员;六是积极探索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帮扶项目资产收益等资助参保缴费。
2.健全多层保障体系。落实好医保“三重”保障、二次救助政策;积极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惠民保”产品,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实施医保助力“一老一小”专项行动;
二是贯彻落实基本医保省级统筹专项行动;三是加大就医看病一站式结算、联网直接结算政策宣传引导,提升惠民服务水平;四是继续完善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精准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五是充分发挥好部门联席机制作用,由医保部门牵头进行动态监测,对符合救助对象的人群组织重特大疾病二次医疗救助认定,给予二次倾斜救助;六是推进我县“惠民保”的实施;支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加强与红十字会、工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医疗保障合力。
3.守牢基金运行安全底线。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安全运行,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稳步推进“一预付三结算”赋能医药机构发展专项行动,按月做好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加强预算执行原因分析和问题揭示,确保全年预算执行偏差控制在正负5%以内。按月开展医保基金预警和风险评估,防止医保基金当期赤字;二是村(社区)卫生室药品采购周转金实行年初预拨,年底上解县级财政专户;三是加强基金全流程管理,防范医保基金“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付尽付、账实相符;建立健全基金风险管理制度,按季度对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把控医保基金安全。明确医保基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和审批责任,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对于大额医保基金支出,必须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五是完善医保中心内控制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精准参保、精准救助,坚决杜绝因身份标识错误导致违规报销医保等问题发生。
4.持续加强基金监管。进一步压实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质效。一是强化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用活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对照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落实经办规程,实行“驾照式”扣分;二是聚焦问题线索,重点检查基金赤字风险大、住院率高、结算医药机构合规费用不及时、落实医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过度诊疗、分解住院等问题,持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并将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四是落实好省智能监管子系统功能,强化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及时对定点医药机构申诉的数据进行审核,并按相关《条例》《协议》进行处理;五是组织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政治监督、专项监督、社会监督,用好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六是持续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持续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反馈指导信息采集中存在问题;七是加大“两定”机构医保政策培训力度,坚决杜绝因不懂政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问题发生,从源头加强基金监管。
5.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加强规范引导,以改革实现“参保群众、医保、医院”三方共赢,以支付方式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一是有序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4版)》落地执行,积极推进新增药品进院,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内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监测。完善“双通道”药品使用精细化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探索罕见病用药预约配备,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二是坚决执行好《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目录(2024版)》的统一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全面执行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和支付政策;三是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工作,查缺补漏,注重提取工作亮点;四是持续优化DRG支付方式改革,扎实落地DRG2.0版分组方案,用好用活特例单议、预付金、协商谈判、意见收集反馈、数据工作组五大工作机制;五是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对中选产品较长时间未入院和不按规定使用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适时采取通报、提醒、约谈、专项检查、提交纪检组等方式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有序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采,鼓励零售药店参与药品集采工作,年内实现民营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采全覆盖。
6.优化医保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效,精准促进医保公共服务更加惠民利企。一是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业务协同,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等联办,整合流程和材料,减少办事环节,提供一体化办事体验;二是实现更多医保服务线上联办、“一站式”办理;进一步做实“下沉办”“延伸办”“家门口办”,让群众对医保政策触手可及;三是定期组织医药机构医保专兼职人员医保政策培训,年内组织医保业务人员外出学习不少于1次;四是持续加大电子医保凭证激活、亲情账户绑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工作,保持电子医保码激活率达到90%以上;五是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医保经办人员业务精、服务好、效率高;建立服务反馈机制,鼓励群众对医保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对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形成服务提升的闭环管理,不断满足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新需求。
7.强化党建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做优党建+医保,助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常态化执行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等制度,进一步巩固好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获得先进支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组织业务大比拼,营造“比、学、赶、超”良好工作氛围;三是深入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定期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杜绝在医保基金审批、定点机构准入等环节出现权力寻租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两定机构”的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两定机构”自我约束,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四是以党建为纽带,加强与卫健、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和“两定”机构党组织的党建共建、联建等活动,围绕医保改革重点任务,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党建交流促进业务合作,共同探索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14627.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14627.2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7871.91元,下降1.9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14627.25元,其中:本年收入3914627.2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4627.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7871.91元,下降1.9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
-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14627.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14627.25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262.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148.29元,增长2.67%,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导致工作经费、工资及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13364.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020.20元,下降10.87%,减少原因:2025年未做“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故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下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合计3914627.25元,具体明细如下: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292.1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1.53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失业保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439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97.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263.7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2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7.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13364.64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2101501行政运行1828445.0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保缴费、奖金、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9.2101550事业运行23139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保缴费;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7969.1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合计3914627.25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262.61元,项目支出1213364.64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5316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169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7409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40964.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支出39778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7782.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1441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42.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292.16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92.1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75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591.00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8263.76元(其中基本支出48263.76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307.53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7.53元,项目支出0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207969.12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69.12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办公费支出55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04手续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05水费支出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6电费支出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07邮电费支出9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5.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11差旅费支出168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5.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25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28工会经费支出27017.52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7.52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29福利费支出27017.52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7.52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6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213364.64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13364.64元)。
-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20元,较上年增加180元,增长7.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20元,较上年增加180元,增长7.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1人次。
比上年增加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5255.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7.96元,增长1.18%,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贡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96304.35元,其中,流动资产21867.93元,固定资产74436.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41.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75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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