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第三期“校园式”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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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99514-2024-256355
发文机构
福贡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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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1-29 16:05:19

2024年11月28日,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封旭清组织福贡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第三期“校园式”学习活动。

本次学习活动的焦点是深入理解并贯彻执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云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云南省文化艺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文旅规〔2022〕1号)。在学习过程中,大家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在资金监管、场地面积、年检内容以及培训机构命名等方面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提出了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设置要求、审核办法、流程,及时向上级部门备案、加强监督检查等解决措施,确保设立的艺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符合规定。

封副局长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检查内容事项清单,并对已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复审,确保其合法合规。二是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举办活动。三是要通过这次“校园式”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确保其健康有序地发展,为福贡县的文化艺术教育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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