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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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0X99514-2015-6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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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贡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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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8-09 17:04:5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体广电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局事业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最大限度地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全局事业系统绩效考评工作。
(二)组织程序
由领导小组拟订分配方案后,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报分管副县长批准实施。实施对象全局在编在岗事业干部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向骨干职工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
3、坚持职、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5、坚持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县总局批准备案实施。根据各股室制定的可行性方案,以一年为单位核发,并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现金),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五、考核及奖惩
(一)考核内容
1.德:主要是考核个人的政治素质,其中包括思想政治觉悟、思想作风、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能:主要是考核是否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能力(领导能力、计划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
3.勤:主要是考核个人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事业心及责任感等。主要表现在积极性、创造性、纪律性和出勤率等。
4.绩:主要是考核个人的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5.廉:主要是考核个人一年来的廉洁情况,一般包括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假公济私、铺张浪费等的不良行为。
(二)考核的办法
1.扣分情况
(1)参加各类学习、会议、集体活动时出现一次迟到、早退者扣0.5分,出现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
(2)上班迟到或早退10—15分钟,1次扣0.5分。
(3)无故旷工半天扣2.5分,一天扣5分,以此类推。
(4)事假1天扣0.5分,病假1天扣0.1分。
(5)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炒股、酗酒或串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1次扣1分。受相关部门处分而影响本单位年度考核的,取消本人当年绩效工资评比资格。
(6)上班时间外出打麻将、饮酒、买菜、吃早点等出现1次扣5分,受相关部门处分影响本单位年度考核的,取消本人当年绩效工资评比资格。
(7)欺上瞒下,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竭尽全力,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延误或不服从局安排,对安排的工作任务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出现一次扣1分。
(8)在正常工作期间,因个人行为而无法联系导致影响、贻误临时紧急工作的每次扣1分。
(9)在开展工作中,利用部门职权、职务便利等进行吃、拿、卡、要、假公济私、铺张浪费等的不良行为者,发现一次扣除10分,受相关部门处分影响本单位年度考核的,取消本人当年绩效工资评比资格,且一切后果自负。
(10)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不扣分。
2.加分情况
(1)安排临时性的工作,根据时间长短、工作量的多少、效果的好坏每次加0.5至2分。
(2)节假日加班的每次酌情加0.5至2分。
3、违反下列的干部职工不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因酗酒等造成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给他人、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无理取闹,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者。
(3)违反相关规定,受到上级部门处分,直接影响单位年度考核者。
4、特殊贡献加分
(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国家级10分、省级5分(正规刊物)。
(2)为全局的发展建言献策,被单位采纳,且效果良好的奖5分。
(3)通过个人努力而为单位甚至为全县全州争取得荣耀的,加10分。
(4)特殊贡献以当年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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