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饮用水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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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MA6K30BU8-2021-174283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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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9-18 09:44:33
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饮用水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受福贡县城乡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饮用水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热忱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公司参加投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要求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饮用水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148(公);
3、采购预算价:2416000.00元(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4、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含安装、调试,全套设备可直接使用),其中: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且确保验收合格;设备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等;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不划分;
7、采购内容:源水设备、水处理系统(纯净水、山泉水)、300BPH(18.9L)桶装水灌装生产线、5000(300—600ml))BPH瓶装水灌装生产线等的采购,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办理服务;
8、安装及调试
中标单位指派专人、专车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后,由招标人组织专人进行验收。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数量,自行探勘现场并了解交货安装地点情况,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完成所有设备软硬件的设计、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所有采购设备均需满足使用要求,并承担项目交付前产生的一切费用;
9、人员培训
(1)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结构及维护,设备控制及操作等等;(2)由中标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3)技术人员应能掌握有关操作和维修技能,较熟练地调整工艺,并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10、质量要求
(1)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的,各方面符合技术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2)保证生产线经过其正确指导安装、调试后整个系统正常运转,产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合格;(3)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设计、工艺、制造、安 装、调试或材料缺陷及所有因中标人责任引起该生产线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无条件负责;(4)设备质量保证期为生产线验收后 12 个月。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等),招标人有权根据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书,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向中标人提出索赔;(5)中标人对所提供设备的机械性能、产品的质量及对产品的消耗指标担保;
11、设备保修
(1)设备验收后,提供 12 个月保修,控制系统提供 24 个月保修;保修期内,为用户免费提供零配件和及时有效的服务;(2)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至现场维修,保证维修人员将在 36 小时内赶至客户现场、帮助客户及时排除故障(不可抗力除外);(3)保修期过后,终身给用户提供的技术支持、充足到位的零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4)免费向用户提供每年一至二次的上门综合服务,时间可根据客户需要确定;
12、包装和运输要求
(1)所有采购设备须用坚固的方式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蚀、损坏和损失,其责任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所有采购设备附件应与相关设备一同发出。如需一同运输的设备和材料,投标人负责对其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中标单位须协助招标人办理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证书证件。
三、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3、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投标单位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不良记录、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受贿裁判文书记录等;不良行为信息查询网址分别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官方渠道,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查询截至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8、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的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17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26日18时00分,确认投标;
2、确认地点:持下列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贡县上帕镇福贡会堂旁)确认投标并获取磋商文件。
3、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贡县上帕镇福贡会堂旁)。
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上午09时00分。
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户 名: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5300022821121012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不予接收其递交的文件(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化)。
联系电话:18724824147 联系人:余欣欣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账)。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贡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九、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贡县城乡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贡县上帕镇福贡会堂二楼 地址:福贡县上帕镇福贡会堂旁
联系人:杨顺武 联系人:余欣欣
联系电话:18908861823 联系电话:1872482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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