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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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7056210-2020-148288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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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20 16:58:13
监督索引号53332300142601000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标准并监督实施。(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8)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9)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12)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3 )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4) 按照国家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15)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福贡县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6)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7)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州应急管理局等有关行业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完善责任体系、管控安全风险、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法治秩序、提升基础建设、营造社会氛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一是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分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云南省的实施细则,印发了《福贡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准确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推动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次,累计组织执法人员近50人次,有力的促进企业隐患整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春节”、两会期间、汛期雨季、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突出重点行业,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检查督察。五是抓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水利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汛期防御工作。全面组织,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扫除盲点死角。六是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和自然灾害频发的规律和特点,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深化实施安全工程,深化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七是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共开展安全宣传5场,应急演练10场,发放宣传资料51280份。在安全月期间,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了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共计7余场。八是贯彻落实“边组建、边应急”,“边应急、边建设”的要求,组织编制《福贡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2人,(合同工驾驶员有1人,遗属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9年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4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530万元,占总收入的62.75%;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46.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民政局(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林草局(森林救灾应急救援职责)、县政府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当年同时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机构职能增加,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8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59万元,占总支出的61.6%;项目支出186.78万元,占总支出的3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支出名称 | 2018年 | 2019年 | 与上年对比增减情况 |
基本支出 | 262.66万元 | 299.59万元 | 14.06% |
项目支出 | 29.21万元 | 186.78万元 | 539.43% |
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民政局(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林草局(森林救灾应急救援职责)、县政府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当年同时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机构职能增加,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7%。
支出名称 | 2018年 | 2019年 | 与上年对比增减情况 | 2019年人均支出情况 |
人员经费支出 | 240.9万元 | 263.13万元 | 8.45% | 15.48万元 |
日常公用支出 | 21.76万元 | 36.46万元 | 40.32% | 2.14万元 |
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民政局(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林草局(森林救灾应急救援职责)、县政府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当年同时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机构职能增加,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1.4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民政局(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林草局(森林救灾应急救援职责)、县政府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当年同时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机构职能增加,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86.78万元。
1.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11.98万元,其中:用于开展安全检查下乡、外出培训差旅费4.26万元,安全生产专线网络费0.72万元,安全隐患排查委托业务费7万元。
2.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经费7万元,用于开展各乡镇异地安置点、中学、小学等应急演练工作经费7万元。
3.聘请中介机构专家服务经费5.5万元,用于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委托业务费。
4.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经费3万元,用于开展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经费。
5.年初预算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经费7.3万元,其中: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事务办公费1.33万元,安全检查费用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上缴残疾人保障金、异地安置点爱心活动费共计2.83万元。
6.建立应急值班室所需战备物资经费3万元,用于建立应急值班室购买办公桌椅、电脑、电视、床具、被子、床单等费用。
7.应急救援救灾物资经费145万元,用于购买应急物资储备。
8.省级救灾物交代储管理费1万元,用于应急物资搬运费。
9.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补助经费3万元,用于上帕镇上帕社区减灾示范社区补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59%。与上年对比增加38.79万元,
支出名称 | 2018年 | 2019年 | 与上年对比增减情况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7.11万元 | 26.71万元 | -1.47%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13万元 | 16.63万元 | 21.82%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36.18万元 | 426.43万元 | 44.6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57万元 | 16.6万元 | 6.2% |
合计 | 291.86万元 | 486.37万元 | 39.99% |
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民政局(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林草局(森林救灾应急救援职责)、县政府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县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当年同时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缴存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51万元、机关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1.99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2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缴存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1.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2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缴存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相应增加车辆维修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万元,增长1.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5万元,增长1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相应增加车辆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占118.09%;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2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19年(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含项目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贡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467.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7.97万元,固定资产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7.97 | 407.97 | 37.5 | 22.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预算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基金、事业基金等。
监督索引号5333230014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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