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匹河等3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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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7146845-2021-182501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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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29 09:33:12
福贡县匹河等3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贡县匹河等3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发改经信投资发〔2021〕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贡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贡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贡县匹河等3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2建设地点:架科底乡∶ 阿打村、达大科村、维独村、南安建村、架 科底村、里吾底村;匹河乡∶瓦娃村、沙瓦村、老姆登村、 棉谷村、架究村、普洛村、果科村;子里甲乡∶俄科罗村、 子里甲村、腊母甲村、金秀谷村、亚谷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拆旧区总面积10.3432 公顷,复垦规模为10.3432 公顷。拆旧区复 垦后可实现新增农用地面积10.3432 公顷,其中新增耕地面积 3.5566公顷(全部为旱地),林地5.6668公顷(全部为有林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1.1198 公顷(全部为田坎),新增耕地率为 34.39%,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总投资为399.3797万元,施工费为296.079157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2.6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2018年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含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18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中标通知书、签订的施工合同,上述内容一致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近3年未受到省、州(市)、县(市、区)处罚通报。
(4)投标人在同类项目施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或不履行施工职责记录;拟委任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未曾被省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列入通报批评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为准),信用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由税务局出具纳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6其他要求:
(1)提供由法人签字的拟派人员不变更、不缺失承诺。
(2)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第166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可以取消合同,同时,必须每月提供农民工工资花名册交福贡县自然资源局,且投标文件中附相应承诺。
(3)承诺: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
(4)承诺:若不按期完成工程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项目完工后积极配合业主单位收集、整理竣工资料,承诺在竣工后30天内提交工程结算审计。
(5)承诺:实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原件,须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招标人,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3.7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9日10时00分至2022年01月06日10时00分,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为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5日上午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82.246.203.127:8001/(详见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根据《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规定,本项目开标在网上进行,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福贡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31号 | 地 址: | 泸水市山水新城B区4栋2单元601室 |
联 系 人: | 李福城 | 联 系 人: | 胡志宏 |
电 话: | 15925551949 | 电 话: | 13578335778 |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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