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达友村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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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146845-2021-176849
发文机构
福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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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0-20 09:39:24

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达友村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达友村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发改经信投资发(2021) 2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达友村土地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福贡县上帕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村间道路工程和土地平整工程。其中:

(1)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沟渠28条,总长8961m;涵管42座消力池786座。

(2) 村间道路工程:规划新建村间道路1条,总长306m 改建村间道路6条,总长3060m;道路挡墙2条,总长33m

(3)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平整面积27.6717公顷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总投资为550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2018年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含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18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签订的施工合同)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2018-2020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没有被要求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近3年未受到省、州(市)、县(市、区)处罚通报

4)投标人在同类项目施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或不履行施工职责记录;拟委任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未曾被省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列入通报批评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为准),信用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结果截图为准)。以上网页查询结果必须是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6)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1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由税务局出具纳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7其他要求:

1)提供由法人签字的拟派人员不变更、不缺失承诺

2)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第166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可以取消合同,同时,必须每月提供农民工工资花名册交福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且投标文件中附相应承诺

3)承诺: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

4)承诺:若不按期完成工程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项目完工后积极配合业主单位收集、整理竣工资料,承诺在竣工后30天内提交工程结算审计

5)承诺:实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原件,须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招标人,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3.8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登记基本信息即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2012时00分至2021年102718时00分,通过互联网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CA锁)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严格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报名操作进行,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投标风险自行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文件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09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详见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5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5.6根据《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规定,本项目开标在网上进行,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福贡县上帕镇生态园小区            地址:福贡县上帕镇福贡会堂

联系人:王亚麟                            联系人:余欣欣

电话:15331443155                         电话:1872482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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