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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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7371870-2021-161119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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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政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28 12: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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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福贡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福贡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福贡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人员。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察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州、省和进京上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落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会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福贡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福贡县委办公室 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福办通〔2019〕47号),福贡县信访局于2019年3月成立,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股)、协调处突股共3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与方法,居安思危、迎难而上,服务好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开创福贡县信访工作新局面。主要内容有:
(1)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定,扎实办理初信初访,研究细化各环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强化信访部门与有权处理机关的工作对接,程序规范、责任明确、衔接顺畅;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做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全面推进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
(2)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排查和重点期间不定期排查,排查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苗头,做好源头治理防控;加强信访形势动态分析,加强社情民意,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3)做好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维开展好驻地维稳和应急劝返工作,稳控赴省上京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确保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环境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按规定做好劝返、接返工作,接访劝返经费原则上由各责任县、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福贡籍上访人员及劝返成员工作组食宿费用由我局自理。
(4)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开展好信访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23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5.6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1人,人员经费有所减少;社会保险费缴费、办公费用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3万元(本级财力109.23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6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1人,人员经费有所减少;社会保险费缴费、办公费用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末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信访事务专项经费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万元。
五、省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9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福贡县信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福贡县信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9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矛盾变化,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面临新特点、新形势,州信访局开展调研的次数将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福贡县信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的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都比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资产总计10.29万元,比上年减少16.1%。其中,流动资产1.92万元,占资产总量18.64%;固定资产年末固定资产净值8.37万元,占资产总量81.36%;无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
负债总计0.16万元,较上年减少68%。净资产合计10.13万元,较上年减少13.86%。主要原因在于年内增加划拨固定资产1.94万元(原值),资产处置7.39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8.3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0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0.00 %;通用设备 2.25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26 %;(其中,车辆 0 万元,占 0.00 %,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 万元,占 0.00 %),专用设备 0 万元,占 0.00 %(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 万元,占 0.00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00 %;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0.00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6.12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73%。
(四)其他预算公开需说明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预算公开需要说明事项。
监督索引号53332300149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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