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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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813805-2021-17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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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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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8-31 10:51:01

监督索引号53332300142701000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依法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促进我县民族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就地开发脱贫和异地开发脱贫的工作。参与民族专项资金、有偿信贷资金的立项申报和分配使用管理。负责我县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加强与先进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4、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工作,引进外资,办理有关民族涉外事宜。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帮助做好自养事业;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9、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10、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下,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11、接待处理各族各界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来信来访和建议;承办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案。组织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12、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业务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族团结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一是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学校、家庭、企业、机关、教堂、村寨、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从“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的重要性,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友爱蔚然成风。二是严格落实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把维护团结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基层,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民族团结、各族人民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科学研判,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抢抓机遇,助推脱贫攻坚步伐。紧紧抓住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问题,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使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同时,把加快发展作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实施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边境县少数民族聚居村整村推进工作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扶持,以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牢固树立团结意识,民族工作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好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民族工作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接受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理念,自觉维护和倍加珍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切实增强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从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找实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着力推动问题解决。三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始终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准确把握形势、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团结稳定大局。不断健全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充实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体系和考核考评机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以特困地区和边境地区为重点,及时排查调处隐患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加强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指导。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四个基本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从“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

④、形成合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创建经费。二是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宣传力度。 

2、宗教管理工作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每月深入村组和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排查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了解宗教活动动态,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及时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各种苗头性问题。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深入各乡(镇)、村(组)、宗教活动场所召集信教群众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脱贫攻坚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知识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控力度。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或改建审批流程,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整组搬迁等政策,将全面排查符合拆除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制定整合方案,合理规划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布局。明确以堂带点的措施办法,加强对临时活动点的规范管理。

深入开展“法外之经”隐患问题整治工作。 

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引领宗教界助力脱贫攻坚。

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常规化。严格落实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

3)、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扣紧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履行党建主责,干好党建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践行“四种形态”,激发政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而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4)、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一是派出精兵强将驻村。派出以办公室主任为主的2名干部驻村,丰源山同志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做到认真落实职责任务。二是帮助理清脱贫思路。协助村“两委”多次召开村组及村民大会,入户宣传,与百姓同劳动多交流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针对不同类型贫困户,制定了“增加农户收入”和“提升人居环境”等帮扶措施,理清发展思路,扎实推进脱贫任务。三是做到精准扶贫。制定村级脱贫攻坚方案和施工图,明确任务,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一家一户”做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扶贫效果。四是做好走访慰问。 在各种节假日都对贫困家庭、残疾户进行走访慰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3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73.040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0.40048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决算收入为:1141.83147万元,同比减少44.70%。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程项目结转至2020年资金较少为168.5772万元,二、2020年财政没有下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因此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9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73万元,占总支出的51.57%;项目支出385.66万元,占总支出的48.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20.118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0.11850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决算支出1516.51319万元同比减少47.49%。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程项目结转至2020年资金较少为168.5772万元,二、2020年财政没有下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因此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4137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社会就业保障支出预算及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4%,人员经费人均支出为19.8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为1.7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6.532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程项目结转至2020年资金较少为168.5772万元,二、2020年财政没有下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因此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福财发〔2020〕340号2020年2月下拨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经费5万:单位基本开支,2、福财发〔2020〕55号创建办工作经费70万创建办办公及耗材,3、福财发〔2020〕198号县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经费基督教两会换届补助,4、福财发〔2020〕130号2020年高黎贡山工作经费高黎贡山工作5、福财农〔2020〕14号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保险及民族宗教团结保障,6、福整办发〔2019〕5号2019年上半年涉农资金600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7、福财农〔2019〕35号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资金:高黎贡山移民纺织培训,8、福财农〔2019〕36号易地扶贫搬迁:民族团结进步墙体绘画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0.118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0.11850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决算支出1516.51319万元同比减少47.49%。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程项目结转至2020年资金较少为168.5772万元,二、2020年财政没有下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因此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65.774844万元;事业运行40.034602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76.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7355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4990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3962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3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1%。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支出168.577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63.2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1.8814万元,购房补贴5.22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6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34.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2019年维修次数多,2020年维修次数减少,维修支出减少,因此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87361万元,下降7.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11861万元,下降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3万元,下降61.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2019年维修次数多,2020年维修次数减少,维修支出减少,因此小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占97.47%;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2.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开会、培训、下乡、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高黎贡山工作组到我开展高黎贡山工作12人及怒江州民族宗教委员会4人共接待2批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831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041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省民委补助我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比2018年大幅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31.5751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964856万元,固定资产85.3677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1889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547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1.575199 

115.964856 

85.367769

0 

 53.433

0 

31.93476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0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4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5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0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说明: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3230014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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