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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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813805-2020-14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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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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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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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0-18 2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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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依法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促进我县民族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就地开发脱贫和异地开发脱贫的工作。参与民族专项资金、有偿信贷资金的立项申报和分配使用管理。负责我县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加强与先进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4、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工作,引进外资,办理有关民族涉外事宜。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帮助做好自养事业;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9、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10、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下,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11、接待处理各族各界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来信来访和建议;承办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案。组织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12、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业务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族团结工作方面

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一是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学校、家庭、企业、机关、教堂、村寨、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从“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的重要性,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友爱蔚然成风。二是严格落实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把维护团结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基层,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民族团结、各族人民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科学研判,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②、抢抓机遇,助推脱贫攻坚步伐。紧紧抓住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问题,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使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同时,把加快发展作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实施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边境县少数民族聚居村整村推进工作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扶持,以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③、牢固树立团结意识,民族工作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好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民族工作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接受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理念,自觉维护和倍加珍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切实增强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从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找实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着力推动问题解决。三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始终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准确把握形势、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团结稳定大局。不断健全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充实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体系和考核考评机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以特困地区和边境地区为重点,及时排查调处隐患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加强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指导。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四个基本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从“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

④、形成合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建全组织机构,保障创建经费。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会议6次,政府常务会议3次,共召开全县性创建领导小组推进会议4次。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福贡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福贡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的通知》《福贡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教堂、军(警)营、医院、家庭创建标准》等相关文件健全了工作机制,同时,县财政拨款30万元作为创建办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宣传力度。 举办了“2019年福县民族团结、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及驻村工作队提升能力等培训平台,举办专题讲座达11次。各乡(镇)、各单位也以悬挂民族团结创建标语、海报、制作宣传栏和在各显眼位置打造具有民族特色风格的绘画及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发放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画约4000张、带双语(傈僳语)折页约9000份、应知应会知识题约9500本、干部读本200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约7500本;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三是有序开展县级创建示范单位命名工作。经择优推荐、抽查考核、社会公示,完成了首批县级示范单位96家、示范学校21家,示范乡镇5家,示范村41家,示范社区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9家,示范宗教活动场所31家,示范家庭1609户。

(2)、宗教管理工作方面

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政策培训。一是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业务专题讲座。联合县委宣传部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队伍举办宗教业务培训2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了当前宗教工作现状以及如何做好我州宗教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队伍对宗教工作的认识,为宗教工作队伍明确了履职方向和工作思路。县、乡(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加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扫黑除恶、卫生健康和教育扶贫等政策举办了全县教牧人员和2019年福贡县传道员学习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等培训班3期,人数达1200余人,强化了教职教牧人员对宗教政策法规和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聚焦重点,主动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三是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讲授“民族团结、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县委统战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边疆地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为主题,为县、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学员授课12次,参训学员800余人。四是坚决抵制境内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培训,指导县基督教两会开展“反邪教、反渗透”专题宣传活动,县基督教两会在上帕镇腊乌村、子里甲乡俄科罗村举办“防邪教、防渗透”培训班2期,村教牧人员和信教群众共251人参加了培训。驻会人员通过播放《关于渗透人员所罗门(缅籍人员)情况实地访谈》纪录片,揭露外籍人员的渗透行为,通过讲解《防范极端与分裂主义》《国家与教会》《教会组织的圣经依据》等内容,用教规教义诠释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正常宗教活动的区别,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确鉴别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到合法登记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通过教会内部自我管理不断增强广大信教抵制异端邪教和境外宗教渗透的能力;坚决打击境外渗透活动,积极开展非正常宗教活动教育转化工作。我县积极部署,稳步开展对上帕镇腊乌村、架科底乡达大科村、子里甲乡俄科罗村非正常宗教活动的打击整治、教育转化等工作,共打击整治非正常宗教活动聚会点14个,治安处罚违法人员22人,其中行政拘留13人、罚款6人、批评教育3人。6月,县民宗局先后派工作组到看守所做非正常宗教活动骨干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7月,对13名组织非正常宗教活动的骨干人员(上帕镇8人,架科底乡1人,子里甲乡4人)集中开展教育培训转化工作,通过集中教育、单独谈话、座谈,观看教育片、警示片,学唱红歌等方式,重点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家庭亲情温暖感化教育,解读了脱贫攻坚政策、《宗教事务条例》《福贡县宗教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宗教教义教规、邪教的危害等内容,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被集中教育转化人员思想发生明显变化,均于7月15日签订了不再组织和参加任何非正常宗教活动的保证书;加强日常防范。每月深入村组和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排查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了解宗教活动动态,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及时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各种苗头性问题。

②、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深入各乡(镇)、村(组)、宗教活动场所召集信教群众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脱贫攻坚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知识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开展宣传32余场次,受教育人次达1.7万多人,开展以“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助推民族宗教团结和睦”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1次,个别走访宗教界人士20余次,发放傈汉双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读本》《傈汉汉语双语法规汇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知识宣传资料”等1000余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光碟200碟,受宣传人民群众约230人,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控力度。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或改建审批流程,深入全县1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调研,起草了《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宗教活动场所总体布局实施方案》,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整组搬迁等政策,将全面排查符合拆除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制定整合方案,合理规划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布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题调研3次,通过教堂隐患排查、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开展宣传培训等形式,深入各乡(镇)宗教活动场和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信徒中面对面了解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情况,及时了解基层宗教动态,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对策;三是圆满完成乡(镇)教务民主管理组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福贡县宗教事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福贡县基督教两会章程,对乡镇教务民主管理组人事综合考察,并通过民主选举,于年初完成乡镇教务民主管理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乡镇教务组组长7人,副组长7人,妇女事工7人,共21人;四是全面摸清宗教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宗教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县受洗礼信徒总人数为39684人,其中男18037人,女21647人。全县慕道友有2234人,宗教团体2个,全县教职人员共70人,其中按立传道员61人,长老3人,牧师6人。依法审批登记宗教活动场所360个;五是制定出台了《福贡县宗教临时活动点的管理办法》,明确以堂带点的措施办法,加强对临时活动点的规范管理。

③、深入开展“法外之经”隐患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宗教经书子典和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在全县境内开展非法有害出版物专项整治工作,经排查,查获盗版傈僳语宗教光碟814张,盗版傈僳文圣经7本,盗版傈僳文诗歌20本,傈僳《圣经》7本,宣传单“基督教福音宣传页”1752份,传教书籍13本,宗教类宣传册13张。目前,已依法没收非法贩卖的盗版光碟和宣传册,并对非法贩卖人员进行严肃思想教育引导,严禁再次从事非法贩卖活动;二是指导县基督教两会下发《关于禁止使用境外教会出版的书籍》(福基发〔2019〕16号),明确规定教务组织、教牧人员禁止使用、购买、存放境外圣经、讲道集、光碟、内存卡等教会类书籍,不能擅自编译、制作讲道集、诗歌本。用教规教义,从教会内部约束教务组织和教牧人员行为,进一步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御境外渗透;

④、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引领宗教界助力脱贫攻坚。一是组织县基督教两会、乡镇教务管理组成员、村教务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福贡县2019年脱贫攻坚大会,会后,县基督教两会在宗教界组织召开“福贡县基督教两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助力脱贫攻坚相关事宜。目前,全县大部分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种植、养殖技能培训,发展产业。二是指导县基督教两会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响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搬出大山、走向幸福。经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宗教界签订易地扶贫搬迁三项协议的教职(牧)人员有250余人,签订易地扶贫搬迁三项协议的信教群众数正在统计。

⑤、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常规化。严格落实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目前,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人士代表人士座谈会1次,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20人次。结合“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活动,召开新任乡(镇)教务民主管理组成员集体谈话会议1次,进一步加强对福贡县新任乡(镇)教务民主管理组成员的依法管理,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

(3)、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扣紧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履行党建主责,干好党建主业。一是走深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根子问题不断得到有效解决。精准锁定主题教育根本任务和主线,笃学笃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靶向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先后开展了3次8天的集中学习研讨、1次意见集中征求会和反馈会、1次调研成果交流会。二是坚持问题抓整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过硬。突出问题导向,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给福贡的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等整改问题,民宗局按共性问题照单全收,制定了4项整改内容,已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突出示范创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规范。按照机关工委要求积极申报党支部示范创建,把党建深度融入到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中,积极推动“5+1” 的主题党日,共专题组织学习32次,撰写信息简报23篇,学习报告、交流、心得体会、发言材料等67编,专题党课材料18篇。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四是坚持日常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按要求开展了专题提醒约谈1次、廉政警示教育2次,不断强化监督,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践行“四种形态”,激发政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而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4)、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一是派出精兵强将驻村。派出以办公室主任为主的2名干部驻村,叶绍勇同志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做到认真落实职责任务。二是帮助理清脱贫思路。协助村“两委”多次召开村组及村民大会,入户宣传,与百姓同劳动多交流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针对不同类型贫困户,制定了“增加农户收入”和“提升人居环境”等帮扶措施,理清发展思路,扎实推进脱贫任务。三是做到精准扶贫。制定村级脱贫攻坚方案和施工图,明确任务,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一家一户”做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扶贫效果。四是做好走访慰问。 在各种节假日都对贫困家庭、残疾户进行走访慰问,近一年来,共投入各种慰问金近3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41.83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1.831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73.040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3.04047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决算收入为:1714.871744万元,2019年度决算收入为1141.83147万元,同比减少33.42%。一、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完工,2019年度不再下达,二、2019年省民委补助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比2018年大幅度减少,因此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516.51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31726万元,占总支出的23.36%;项目支出1162.19593万元,占总支出的76.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00.5067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决算支出为:1216.006424万元,2019年度决算支出为1516.51319万元,同比增加29.14%。一、2018年结转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资金于2019年度形成支出,二、2018年涉农资金项目结转于2019年形成支出,因此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31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171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8月份根据福政复(2019)164号文件,李华龙同志调出,因此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313.8130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7%,人员经费人均支出为16.5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40.5041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3%,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为2.1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2.195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22393,主要原因分析一、2018年结转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资金于2019年度形成支出,二、2018年涉农资金项目结转于2019年形成支出,因此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福财发〔2019〕71号2019年财政下达宗教工作经费支出6.9888万元:开展民族宗教调研工作,补助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开展民族宗教、维稳工作;2福财发〔2019〕327号拆除教堂经费支出7万元:用于拆除各乡镇违规不合理教堂;3、福财发〔2019〕218号2019年度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支出2.414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度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4、福财发〔2019〕71号宗教涉密电脑购买经费支出0.9万元:用于开展宗教涉密工作购买电脑;5、福财发〔2019〕140号2019年度高黎贡山移民工作经费支出2.83153万元:用于开展高黎贡山移民劝返工作,补助各乡镇高黎贡山移民工作经费;6福财发〔2019〕107号2019年度创建办工作经费支出:29.9788万元:民族团结创建标语、海报、制作宣传栏、具有民族特色风格的绘画及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费用及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补助各乡镇民族团结工作经费;7、福财农〔2019〕9号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人口较少及边民保险保障支出66.7万元:用于人口较少及边民保险;8、福财行〔2019〕23号基督教培训中心修缮经费支出15万元:用于福贡县基督教教堂维修费用;9、福整办发〔2019〕5号2019年上半年涉农资金支出431.4228万元:用于2019民族团结创建各乡镇太阳能路灯实施项目;10、福整办发〔2018〕22号涉农资金支出60.96万元:用于2018民族团结创建各乡镇实施项目;11、福财农〔2018〕10号高黎贡山移民安置资金支出530万元:用于高黎贡山插花项目资金;12、福财农〔2019〕35号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资金支出8万元:用于高黎贡山移民纺织培训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11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2%。与上年对比增加282.5683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2018年结转高黎贡山移民安置项目资金于2019年度形成支出,二、2018年涉农资金项目结转于2019年形成支出,因此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3.858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66.93246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3153万元;民族工作专项29.9788万元;事业运行32.415624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66.7万元;宗教事务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83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38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73672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201539万元 。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756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3241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3230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0.96万元。

5.农林水支(类)支出950.0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支出362.522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9.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3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万元20.0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0.03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42万元,支出决算为5.46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建办公室设在我委,到各处验收和指导创建工作任务比较重,加之单位公车老化,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0479万元,下降6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48902万元,下降6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85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公务用车老化长期处于维修状态,使用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1万元,占93.99%;公务接待费支出0.3285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开会、培训、下乡、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今日民族》杂志社到我州开展民族宗教工作2人及爱国培训50人共接待2批次5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04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52329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省民委补助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比2018年大幅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393.764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051127万元,固定资产81.7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2.71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0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

1

393.764127 

312.051127

81.7130

0

53.433

0

28.28

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30014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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