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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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68800975-2025-270359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20 10:24:40
监督索引号53332300232601000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贡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党中央对“三农”工作有关要求、《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怒办字〔2024〕4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福贡县乡村振兴局、福贡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第三条 中共福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研究农业领域的发展和安全问题以及农村领域的发展问题,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委农办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原县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区域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州级财政下达的和县级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第五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州级财政下达的和县级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配合做好双多边渔业谈判和履约相关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和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省、州、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和外资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职能转变。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县。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四)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技术攻关、技术集成、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会、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立足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服务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五)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第八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发展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
1.州生态环境局福贡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等行业部门与县发展改革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州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工作衔接。
2.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及科技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州生态环境局福贡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等行业部门负责提出有关建议,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二)与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责任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共同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第九条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本规定第六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农业管理与科技教育股、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股、发展规划与监督股、法规与行政审批股、保障后扶股、区域协作股(社会帮扶股)、政策与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福贡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福贡县动物卫生服务中心;
3.福贡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4.福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福贡县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福贡县农业农村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5个单位不独立核算,由福贡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并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 一)抓实农业生产,农业经济总体平稳。202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91880万元,同比增长2.8%,其中农业产值41516万元,同比增长5%,林业产值17997万元,同比增长9.2%,牧业产值 30124万元, 同比下降3.6%,渔业产值164万元,同比增长91.8%;一产增加值60797万元,增幅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67元,增长7.5%;全年农林牧渔业投资完成41973万元。全力抓好农民增收工作。县委农办持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紧紧围绕2024年怒江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工作任务清单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垒台,强化工作举措,完善调度机制,有力确保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据统计,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013,增长10%,城乡收入比2.87,比上一年缩小。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为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制定了《福贡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方 案(试行)》,本年奖补联农带农经营主体8家,涉及奖补资金529382元。通过奖补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促进经 营主体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抓实农村经济管理。一是完成2023年农经统计年报数据填报和上报,完成年度清产核资清查、系统录入及上报。二是修改、录入2019—2023年村集体经济平 台数据。三是省级下发的第二批第三批292个疑似问题图斑的排查工作,已完成292个问题图斑的排查填报审核工作,其中291个图斑经实地核查用地为农村宅基地,1个图斑非宅基地用地(目前该图斑上建有修理厂),已移交自然资源局;开展从严排查整 治“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开展摸底排查,共核查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备案类13个(其中因经营不善和征地拆迁等原因已拆除3个),总面积106.931亩,其余自行排查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点13个,总面积90.356亩;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加强问题图斑的整治督查,7个问题图斑,目前已指导完成6个图斑整治工作;完成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一、二季度问题线索图斑排查。四是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系统录入,截至2024年12月16日,县宅基地申请数437宗,面积71.17亩,涉及人口数1922人,审批437宗,面积71.05亩,涉及人口1922人;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指导,县级召开培训一期,到乡镇开展培训4期。五是“ 三资”和合作社管理整治问题。结合清廉福贡建设、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前期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未完成问题整改等工作,排查“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双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分红、实际运营情况核实,重点排查78家未分红合作社实际情况。福贡县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排查工作已覆盖全县六乡一镇,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11个,其中资金管理方面94个、资产管理方面81个、资源管理方面8个、经济合同管理方面23个,其他问题3个,工程管理 2个,目前2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六是做好经营主体“领头雁”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育11个“领头雁”,并已取得相应的证书。七是完成土地流转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已录入403条流转信息,涉及1681.46亩土地。八是抓实农业企业培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季度开展挂联企业“一对二”服务。出台奖补措施鼓励有条件个体、合作社等注册农业企业,我县共培育农业企业198户,其中本年度培育13户;龙头企业共12家,其中本年度完成省级1家,州级3家,县级1家,实现省级龙头企业“零的突破”。按照《福贡县2023年草果提质增效奖补工作方案》要求,奖补企业31家,兑现奖补资金预计共221.8万元,制定印发《福贡县2024年草果提质增效奖补工作方案》,通过奖补措施落地,进一步提升草果产量品质,补齐加工短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经济效益。
( 二)守住粮食安全。为确保粮食生产再续丰收篇章,福贡县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及时分解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全力抓好农业生产。一是粮食播种面积完成情况。2024年围绕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98万亩、产量稳定在2.34万吨的目标。截至目前:2024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完成10.0416万亩,比上年增651亩,增幅0.65%;产量2.4万吨,比上年增646吨,增幅 2.77%,其中:旱地优质稻种植面积目标任务0.3万亩,实际完成面积0.3074万亩,超额完成74亩;大豆种植面积目标任务0.2万亩,实际种植0.2025万亩,超额完成25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目标任务0.01万亩,实际完成0.0186万亩,超额完成86亩)。油料种植面积目标任务0.91万亩,实际完成0.9285万亩,其中:油菜播种面积目标任务0.83万亩,实际完成0.8306万亩,超额完成6亩。二是农资监管。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运用各类宣传方式宣传7期,发放 “识别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生猪肉产品、兽药简易方法”宣传图片等资料2860多份,截至目前,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33期,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31家(户)。农资打假查处流动商贩无证经营农药案1起,没收9个农药品种共67瓶,罚没资金5000元。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7台次,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种子门店51家,发放规范鲜食(甜、糯)玉米经营告知书53份。开展“双随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10人,巡查检查4次,检查门店和企业共15家。三是科技培训。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截至目前农药化肥就位比去年同期减少。积极组织农技人员到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目前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培训9期203人次,落实面积186亩。经现场实收实测大豆(鲜豆)平均产量168.5公斤/亩,玉米546公斤/亩。围绕做好小春生产,春耕备耕、农机具检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开展 2024-2025年度冬播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样板创建培训1期56人次。四是惠农补贴部署。2024年,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共清理整治补贴项目7项,涉及7个资金发放管理股站,补贴资金实际到位总数2189.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99.05万元、省级资金21万元、州级资金 0万元、县级资金0.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269.10万元;截至目前发放补贴资金1517.3567万元,其中:通过 “ 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1517.3567万元、实物发放金额0万元、现金发放0万元。五是农机推广。微耕机操作技术培训2期43人次;水稻机械点播技术培训1 期30人次;推广手持式播种机200套;开展农机具购置补贴、报废农业机械补贴更新政策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开展割草机加装扶稻器收割水稻试验工作,在上帕镇达友村开展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暨机收减损监测 调查测定。截至目前,完成补贴三批,受理补贴资金申请144份,受益农户133户,补贴机具139台,增加农机总动力 0.05817万千瓦,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322万元。六是强化农业 面源污染管控。完成安全利用类措施落地种植结构调整884.41亩;严格管控类措施落地种植结构调整及优化施肥142.12亩;农膜使用量为11.82吨,废旧农膜回收量9.95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4.23%,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宣传培训12期,发放宣传材料523份。农药使用量18.8吨,比去年减少 0.2吨,减幅1.05%。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2万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91%。完成18个耕地质量调查土样点和2个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的样品采集、送检等工作;2024年预计秸秆理论资源产生量19995吨,秸秆综合利用量17721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8.627%,秸秆直接还田量1719.57吨,直接还田率为8.6%。2024年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17062.8吨,利用量16673.11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1%。
( 三)稳产保供,畜牧产业有序发展。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2024 年春秋“两防”累计免疫生猪口蹄疫5.6954万头,猪瘟5.6954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5.6954万头,牛口蹄疫0.9865万头,羊口蹄疫2.3425万只,禽流感34.8253万只,小反刍兽疫补免0.5301万只。二是畜牧业及渔业生产情况。生猪存栏 72808头,同比下降 0.31%;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3677头,同期增长0.01%;牛存栏8429头,同期增长1.74%;羊存栏26008只,同期增长1.01%;家禽存栏 601962羽,同期增长-0.70%;猪出栏 51846头,同期增长4.28%;牛出栏 2554头,同期增长5.15%;羊出栏 20173只,同期增长6.02%;家禽出栏420995只,同期增长5.35%;肉类产量5466吨,同期增长3.87%;其中猪肉产量4065吨,同期增长3.25%;牛肉产量319吨,同期增长4.44%;羊肉产量381吨,同期增长 7.65%;禽肉产量701吨,同期增长5.46%,禽蛋产量162吨,同期增长6.12%。畜牧业总产值32191万元, 同比增长 2.99%。 三是渔业生产。池塘养殖面积30 亩,稻田养鱼100 亩,总产量50.1吨,渔业产值163.8万元。四是生猪品种改良。全县六乡一镇共有七个供精网点,目前有五个点正常运转,种公猪存栏12头( 7头巴克夏,5头杜洛克)。到目前为止全县生猪改良共5058窝,配种受胎率 85%,平均产仔率12头/窝,年产仔猪在5000头左右。
( 四)全力抓好绿美乡村建设。福贡县2024年绿美乡镇创建任务数为1个,绿美村庄创建任务数为41个。截至目前,绿美乡镇完工1个,绿美村庄完工41个。结合 3.12、4.12、5.12、6.12 义务植树活动,有序组织发动群众在“ 四旁四地”种植甜 龙竹、樱桃、柿子、桃子、冬樱花等苗木共计7262株(其中: 绿美乡镇 363株,绿美村庄6899株)。组织发动群众因地制宜 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公园”,千方百计增加绿地 绿量,累计绿化面积达 29150㎡(其中绿美乡镇2300 ㎡,绿美 村庄26850㎡ ),累计发动人数约2492人次,干群投工投劳累 计完成投资66.75万元(其中绿美乡镇7.2万元,绿美村庄59.55万元 )。
(五)加快学习应用“千万工程”经验。一是紧盯项目库优化管理,坚持整合资源抓谋划。结合县情实际,编制了《福贡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重点,聚焦农村生活污水等6项基础设施短板编制三年“千万工程”项目库,在库项目1个,计划投资2.3个亿。二是紧盯示范村创建任务,坚持补齐短板抓落实。对照“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村34项指标,全县31个示范村自评分均在90分以上。 能达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三是紧盯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坚持责任清单抓推进。围绕“千万工程”整治村25项指标,有序开展2024年111个提升村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突击队”“环境整治先锋队”“铿锵巾帼先锋队”三支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累计发动群众5.7万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323.8吨,修复清理村内水、沟渠1121公里,建设入户道路117公里,房屋风貌打造262户,建造 “大小三格”496户。目前,拉马底村、麻甲底村、阿吾摆村、俄科罗村、果科村等5个村建设成效显著。奋力推进2个州级示范点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挂联达门(干下壳)、布腊两个州级示范点,全面统筹、协调示范点建设,现已全面完成。
(六)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 作。一是抓实暗访和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在常态化动态监测工作基础上,以 “包保、监测、暗访、调度”为抓手,紧盯分散供养、大病慢病人员等特殊群体,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应消尽消。截至目前,全县共计三类人员2976户11721人,已消除风险1554户6920人。全县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困难问题 3691件,办结3691件,办结率100%,进一步畅通了困难群众第一时间找政府、获得救助的渠道。二是东西部协作工作。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座谈会等各类会议共计15次,高位推进东西部协作各项工作;从年初至今上海浦东新区各级党政、企业代表团先后27批次到福贡县考察调研,深化协作领域,2024年7月,福贡党政代表团赴上海浦东新区调研推动东西部协作交流并见证产业项目签约;完成了2名援滇挂职干部轮换交接工作,选派4名教师到福贡县第一中学开展“组团式”教育帮扶,选派了4名医生到县人民医院开展定期医疗帮扶,福贡县选派了4名干部、18名教师、医生、文旅等专技人才到浦东新区跟岗学习;投入项目资金6277万元,共实施55个项目,项目总体进度95%,资金支出进度95%;举办劳务协作培训班2期45人,输送到上海就业农村劳动力44人,帮助省内就近就业196人,帮助到其他地区就业418人;通过东西部协作机制进行网络直播、电商平台、展销会扩宽销售渠道,联系东部企业购买、引导西部产品参与上海农产品展销会等方式销售福贡县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金额1727万元;配合审计方完成了2023年沪滇协作项目审计工作;配合完成年底各项考核工作。三是优化福贡县2024年项目库。福贡县2024年项目库共规划 7 大工程322个子项目,计划投资8.98亿元, 其中:其中:衔接资金6.51亿元,部门行业资金1.19亿元,东 西部协作资金6305.1万元, 业主投资1900万元,县级资金4819.64万元。已将到位资金分配的项目录入国办系统。四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成新增贷款1057户5060.68万元。五是巩 固脱贫成果工作全面得到夯实。聚焦巩固脱贫成果重点工作、重 点领域采取挂图作战强,紧盯低收入群体和“ 三类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群体,持续常态化开展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坚持做到重点工作月初有部署、月中有跟踪、月底有考评。2024年先后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6次,全面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通过成立工作督导组联合州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工作,特别是对档案台账归案、各级干部访谈、监测对象风险排查等重点短板工作进行指导,全面补齐了巩固脱贫成果各项工作中存的短板和弱项,统筹各级各部门全面做好巩固振兴“后评估”迎检工作,举全县之力顺利通过省级2024年巩 固振兴“后评估”实地核查工作。
( 七)动物卫生监督常抓不懈。一是畜禽养殖环节监管情况。完成55批次监督检查、21批次安全生产检查,签订《畜禽养殖 场(户)安全生产承诺书》134份、《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134份;向监管对象发放《畜禽养殖购药明白 纸》134份、《云南省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134份。检测盐酸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瘦肉精”270份。二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参与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共发放《禁限用兽药名录》60份;对我县1个GSP兽药店进行12批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共检查青霉素等抗菌素281盒( 只)。三是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随机抽取3个养殖合作社及22个养殖(场)户共270( 头)只牲畜进行尿 样抽检,未发现非法添加“瘦肉精”情况。四是畜禽流通环节监 管。检查运输畜禽车辆97辆,向畜禽运输贩运人发放《动物检 疫管理办法》97份,《布病防控及动物检疫调运告知书》97份,查获运输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车辆4 辆,均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涉案仔猪 62头、生猪14头。五是电子出证。辖区内8个检疫申报点的电子出证系统均正常开展工作,共完成生猪 产地检疫电子出证44 头,牛2头、羊6只、鸡700羽、犬1只。
( 八)守住耕地红线,保护耕地资源。一是全力以赴推进耕 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主动对 接自然资源部门,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持续加强乡(镇)指导,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巩固整改成果,完成整改的地块加强后期管护。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对摸底调查4454.14亩、625个图斑的“未耕种耕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多途径种好用好,宜粮则粮、宜经则经。上半年,具备复耕复 种地块3个10.23亩,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种面积,复耕复种面积 数值100%。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布设在我县的311个土壤普查样点(表层样点293个、剖面样点18个)外业采样及验收,已完成内业数据检测及审核,共完成418个样品检测,其中表层样品300个,剖面样品77个,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 41个。11月中旬我局成立内业数据审核组,集中对12280个检测 数据进行了系统审核,并撰写了数据合理性报告。12月20日,我县三普办组织省、州、县专家,对福贡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进行县级验收,验收通过。
(九)攻坚克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福贡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以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为牵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加快建设任务进度。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共计建设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2000亩,新建、修复田间排灌沟渠17594米,解决了农业生产农田灌溉用水的问题。 2023年实施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1175.98亩,计划投资167 万元,已支出108.122万元,支出率64.74%。实施内容为新建和修复田间排灌沟渠12580.5km,已完成工程量95%,为优先保障大春生产,导致项目工期延长至今,现已全面复工,计划2025年2月中旬完工。二是注重项目,谋划布局。完成2023年至2030年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规划的编制,并根据规划每年进行1000亩的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补齐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的不足与短板。2024年我县计划实施高标准农 田提质改造1000亩,已完成选址工作,已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实施方案编制与评审、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7日开工,计划 2025年11月中旬完工。
(十)强化排查,筑牢农业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完善责任体 系。召开2024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安全生产季度研判分析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农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将任务分解到局各股室、各站所。二是强化监管责任。结合省、州级下发文件对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真正做到责任下递、落实下沉、执行下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减少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2024年以来,共召开7次安全生产相关会议、9 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下发的与农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精神。四是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截至目前,针对农业安全生产、农业消防方面,部门抽查检查涉农领域:农业企业、个体户、合作社、沼气用户、鱼塘、经营门店、养殖场(户)等共计涉农经营主体118家。五是农机安全管理。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422份;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检查)18次,出动检查人员57人次,检查 农业机械化87台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办理拖拉机驾驶 证期满证84本;“3·15”“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相关部门检 查农机经销商32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排查拖拉机87台次。开展“ 变拖”专项整治。加快 变拖 “清零”工作推进,全年公告注销变拖5批,379台,截至2024 年10月,全县变型拖拉机已完成注销“清零”任务。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公安交管及农业执法部门开展路面监控,全年强制解体变型拖拉机7台。六是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和农机、渔机及零配件巡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7人,巡查检查66次,检查门店和企业178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运输依法应当检疫未检疫生猪案)2起,罚没资金3000元; 共责令整改6户,批评教育25人次,立案5起结案5起罚没资金0.95万元。与福贡县森林公安共同查获一起非法捕鱼案。已结案。检查种子经营门店10个,农药经营店3家、化肥经销单位8家,兽药经营门店1个,饲草饲料农机经营店10个,销售点4个。均未发现违法行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7户(已完成示范户信息推荐、采集、培训工作),覆盖60个村2个社区,提前一年落实完成覆盖任务。七是渔业执法方面。深入乡(镇)、村粘贴禁渔公告30份,利用融媒体、微信、电视等平台宣传9期次,辐射近1.5万余人次,开展禁渔专项执法14期,出动执法车辆14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3多份,检查水产养殖户6家;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引导6起涉及17人,撤除各类渔具377件,其中网具138张,推网杆57根(459米),钓具107套,自制鱼兜74个,地1个。 陆上禁渔巡查 与执法管理里程达1568公里。八是农产品检测与监管工作。2024年完成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1000批次,合格率100%;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175批次,1批辣椒不合格,合格率 99.43%;省级例行监测抽检40批次,其中畜禽10批次、蔬菜20批次、水果10批次,检测合格率100%;州级监督抽检35批次,检测 合格率100%;州级专项抽检3批次,检测合格率100%;省级豇豆专项抽检7批次,检测合格率100%;省级风险抽检4批次,有1批次辣椒不合格,合格率75%。全年对六乡一镇检测员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培训2期;持续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印发《福贡县关于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的通告》,进入3个农贸市场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粘贴通告,宣传发放约100余份;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直供学校食堂基地和配送企业抽检、宣传与指导。九是持续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借助各大宣传机会,大力宣传动员企业自主申报;完成续建项目,对正在实施的“福贡阿克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申报项目,解决相关问题,推进进度;完成“ 阿克鸡” 名特优新农产品线上申报。完成新增“ 三品一标”认证16个,福贡老姆登高山茶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认证3个产品,面积1040亩,获证产品为老姆登高山绿茶、老姆登高山晒红茶、老姆登高山晒绿茶;福贡县石月亮乡早方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有机产品认证1个,鲜草果,面积133.33公顷;经实施《福贡县2023年绿色有机草果基地(认证)建设项目》,开展草果绿色食品认证,目前获证12家12个产品,认证面积2686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2501199.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181199.96元,占总收入的99.65%;无上级补助收;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74073.45元,增长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4073.45元,增长3.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2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3233082.60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4430.11元,占总支出的22.12%;项目支出72608652.49元,占总支出的77.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02256.09元,增长4.37%。其中:基本支出增长4648922.35元,增长29.1%;项目支出减少746666.26元,下降1.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基本支出增加,续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24430.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61572.01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858.10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608652.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80801支出7882.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2.2130101支出297815.6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2130106支出1704725.46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2130108支出994212.25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支出;5.2130109支出1512380.7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6.2130111支出105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7.2130120支出6029097.08元,主要用于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8.2130122支出72106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9.2130124支出3844.00元,主要用于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0.2130126支出780101.98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1.2130135支出287075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12.2130148支出240000.00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支出;13.2130153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建设与利用支出;14.2130507支出4299916.43元,主要用于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15.2130599支出52215866.99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2139999支出556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81199.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增加3492404.15元,增长3.94%,完成年初预算的31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946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7%;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退休干部死亡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978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8653221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7%。完成年初预算的512.33%;主要用于2130101-行政运行、2130104-事业运行、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8-病虫害控制、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2130148-渔业发展、2130153-农田建设、2130501-行政运行、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2130550-事业运行、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6029097.08元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专项资金2870000.00元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项目专项经费851180.7元项目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97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080.00元,决算为5937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122.86元,下降5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55223.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80.00元,决算为41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完成年初预算的21.7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191.86元,下降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69.00元,增长99.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69.00元,增长99.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080.00元,支出决算为5937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122.86元,下降5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5522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80.00元,决算为41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无必要不支出”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推行公车集中调度使用,直接降低了实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191.86元,下降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69.00元,增长99.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69.00元,增长99.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培训支出,培训次数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高原蔬菜产业集群调研工作、农业重点专题调研工作、生猪屠宰厂组织现场核查工作、开展2024年重点农业工作任务部署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858.10元,比上年增加278290.65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福贡县乡村振兴局人员并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维护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福贡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1412139.26元,其中,流动资产22019566.23元,固定资产2897461.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6495099.40元,无形资产1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12251.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29.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2050.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0953.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1096.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8691.1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8691.1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3323002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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