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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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800975-2020-148201
发文机构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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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0-20 09: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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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隶属县人民政府重要职能部门,根据福编委发〔2019〕55 号文件《中共福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怒办字〔2019〕5 号)精神,福贡县农业农村局下设 4 个事业单位:福贡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福贡县动物卫生服务中心、福贡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福 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福贡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财务、集体资产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管理;加强指导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县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 汇总上报;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开展农村财务审计,指导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民主管理和推行村务财务分开制度。

2.制定全县农业生产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全面搞好农业科技推广,做好农业科技的咨询服务和农业科技培训,引进、推广和试验示范新的农业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业科技意识,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引进和应用农业专家系统指导农业生产;实施全县阳光工程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工作计划,落实扶持政策,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帮助农 民参加农业保险,缓解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

3.制定植保植检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等重大病虫害发生的监测预测,并组织指导防治措施;搞好植物检疫,防止重大病、虫、草害传入我县或传出我县;引进新技术、新信息、新农药,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等法规要开展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产 地植物检疫的行政许可;加强病、虫、草、鼠害防治工作的培 训,普及植物保护知识,提高防治效率。

4.贯彻执行国家种子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种子发展规划,负责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储备、种业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新品种技术的实验、 示范、品种初审鉴定及品种市场准入和淘汰的管理;负责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种子室内检验、田间检验、市场抽样管理。

5.制定土壤土肥及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狠抓土壤改良、培育高产稳产农田;掌握土壤肥力动态,改善农业灌溉条件,逐步提高土壤肥力;开展新型肥料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培育地力;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全县耕地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 农业环境保护和改良。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方面 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及农 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及验证工作;对县域农产品安 全日常都督检查工作;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农产品市场的管理工 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7.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发展生物产业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生物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 织实施。对生物自愿开发与保护中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组 织研究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指导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 加工、市场开拓和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搞好新 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和市场信息、产业统 计等服务,特别是对全县草果产业的种植管理工作和规划工 作,做到产前、产中、后的服务。

8.制定辖区水产技术推广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技术培训与咨询;承担水产种质资源与苗种引进、繁育; 做好辖区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与病害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辖区水产养殖病害的发生和流行;建立完善水生动物检验检疫与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网络,负责辖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预警、应急控制;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实施渔药处方管理制度,对渔用饲料、药物等投入品进行科学使用指导,保障渔业生产安全;负责辖区渔业资源、水域环境的监测、保护;指导本辖区渔业产业化经营和公共信息服务。

9.贯彻国家农村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全县农村能源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具体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建设的科研以及新技术推广运用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的行业管理、新技术培训和人才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全县沼气池、节柴灶、太阳能热水器、微水电、气化炉等项目任务的全面落实,并推广沼气的综合利用技术;负责全县年度和月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各乡(镇) 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使群众自觉参与农村能源建设。

10.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村庄“七改、三清、四治、一拆、一增”,制定村庄规划并实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村 容村貌。

 福贡县动物卫生服务中心

1.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预报、诊断、 动物产品安全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等工作,为兽 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提供技术保障和依托;提出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兽药、饲料相关技术检测工 作。

2.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制订本县畜禽品种改良发展 规划并经上级批准后实施,推广肉牛、奶牛、猪、鸡等良种 畜禽的人工授精技术,开展各类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本 县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统计上报,负责种畜禽场的验收、登记 工作,积极帮助本县种畜禽场注册。落实国家对于各类家畜 禽养殖的政策补贴、保险等产业发展扶持工作。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等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的宣传、技术指导、 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依法派人参加当地依法设立的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依法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进行监督;依法负责辖区内动物饲养场、储存场所、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它定点屠宰点等单位工程选址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审核工作;依法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推荐及动物防疫证、章、照的发放管理;负责国内引进种用动物及其胚胎、 种蛋的检疫的审批。

 4.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订本县饲草饲料发展规划并经 上级批准后实施,推广农作物秸秆加工技术,开展农作物秸 秆、饲草饲料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本县人工种草情 况、饲草饲料生产经营情况统计上报、保险等产业发展扶持 工作。

福贡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县农副产品的加工、农机修理与农机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及管理工作;制定建立农机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处理农机安全事故,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农机安全 事故情况和各种月报、年报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令,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机化工作的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农机化管理各种报表,为上级提供综 合信息;立足农业、面向农村,负责全县农机成人教育,负 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提高 劳动生产率,促进科技进步。

福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负责种植业类农作物种子(含果树、热作)、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村环保能源、民营天然橡胶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 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对种子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打击违法 经营和制造假劣种子的行为。

3.依法对辖区内动物饲养场、定点屠宰场(点)、肉类 联合加工厂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进 行监督检查;在辖区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法律规定的行 政处罚权;受理辖区内有关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违规、违 纪投诉。

4.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管理、农机及其零配件管理、农机(拖拉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和年检年审,道路以外农机事故处理的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规费收缴和行政处罚工作。

5.负责市场信息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市场管 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依法开展经常性 的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6.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承包 合同、农民负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 政处罚工作。

7.负责乡镇企业类的执法检查和对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8.综合行使渔政监督、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水产品检验检疫、渔政船舶检验、水产苗种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管 理监督检查职能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权。

9.受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执行本县境内农业法律、法规、规 章范围的种子、苗木、农药、化肥、植检、农经、乡企、农业环 保能源等行政许可和规费收缴工作。

10.负责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的上报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与农业行政执法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福贡县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科技项目、科技措施落实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完成良种推广2.6万亩,完成农业科技推广7.5万亩,其中:农作物间套种3万亩、测土配方施肥1万亩,病虫害防治3.5万亩,各种科技培训176期,2.2万人次。

(二)高度重视农机安全工作。全县变型拖拉机在册数1450台,拖拉机驾驶员1093人,微耕机512台套,其它农业机械以下24083台套。共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换证139本,拖拉机转移手续52台。开展重大节日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14场次,发放宣单3200多份,播放安全警示片7场次,受教育机手及群众120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24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拖拉机195台次,其中违章拖拉机7台次(已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排查安全隐患7项(已整改),并及时报送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共签订责任书1101份(其中:与驾驶员签订1093份,与部门签订8份),签订率为97%。县、乡100%建立了规范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账,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共完成生猪杂交改良配种3815窝,产仔28162头,生猪人工授精品种改良1637窝,产仔13096头;山羊杂交950只,产糕1045只;牛良种杂交改良配种数238头,产犊235头;良种禽推广60000羽。

(四)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1.春防畜禽疫苗调运发放情况。春防发放牛羊口蹄疫二价苗3.8万头份;猪口蹄疫疫苗 10.2万毫升;猪蓝耳病活疫苗7.3万头份;猪瘟活疫苗7.3万头份;禽流感(H5+H7)二价苗13.5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3万头份。

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完成情况。累计免疫生猪口蹄疫45505头,密度为82.77%,猪瘟45186头,密度82.19%,蓝耳病45186头,密度82.19%;牛口蹄疫3960头,密度为79.84%;羊口蹄疫15009只,密度为76.80%;禽流感免疫168822羽,免疫密度67.42%;羊小反刍兽疫补免9944只。

3.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水平检测情况。口蹄疫免疫效果检测267份(猪血清99份,牛血清53份,羊血清115份),免疫合格203份(猪76份,牛41份,86羊份),抗体合格率76.02%;禽流感免疫效果检测155份,免疫抗体合格126份,合格率81.29%;猪瘟免疫效果检测87份,免疫抗体合格65份,合格率74.12%;猪蓝耳病免疫效果检测85份,免疫抗体合格67份,合格率78.82%;小反刍兽疫免疫效果检测113份,免疫抗体合格83份,合格率73.45%。

4.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按照《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任务的通知》(怒农发〔2019〕91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规定对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汇总、分析、出具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向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重大动物疫情或监测阳性及时按要求上报,并对重大动物疫情或监测阳性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价。

5.地方疫病防控指导工作情况。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养殖场(户)进行地方疫病指导工作,做到“防、检、驱、治”,查漏补缺。加强饲养管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预警能力。做好春季动物免疫注射的同时规范建立好免疫档案,严格规范完整免疫档案,做到养殖场(户、小区)有完整的免疫档案。进一步完善消毒制度,做好灭源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相关场所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半年来,共进入临时屠宰点等各类场所监督监管400余人次。对2个临时屠宰点未做好消毒工作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整改。5月份对福贡县金益屠宰场下发一次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也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

7.对运输畜禽的车辆进行备案,截至6月30日对六乡一镇调运畜禽的56辆车辆进行严格备案。

8.加大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的查处力度。上半年,严厉打击6起违规调运生猪行为,无害化处理生猪171头,其中对2起38头违规调运的生猪进行了立案,共处罚金4000余元。

9.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完善了各项检疫制度,公示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程序、报检电话、上岗检疫员名单等。截至11月5日回收动物B证147张,检疫生猪786头,受理散养户申报产地检疫报检18次,检疫生猪71头。受理牛散养户报检23次,检疫146头。受理羊散养户报检2次,检疫山羊65只。

10、加强临时屠宰检疫工作。为保证屠宰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严格受理临时屠宰点的屠宰检疫申报,符合条件方可受理,出具相关检疫证明。截至2019年11月共完成屠宰检疫猪:猪2757头,出具产品B证3174张,保证了上市动物及其肉品的质量安全。

五)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项目数据库汇交于5月6日通过国家农业农村部审核,全县国土二调总面积171650.25亩,家庭承包农村户数22939户。截至10月15日,二轮公示已完成农户数7187户、人口21345人、面积76859.16亩、地块数36799块。签订农村经营承包合同7187本,颁发证书152本。福贡县7个乡镇,57个村,612个村民小组。

现已完成打证24136本,地块145428块地,210417.61亩。其中证书已发放23838本,合同未签证书未发298户,分别为马吉乡28户,匹河怒族乡7户,鹿马登乡14户,上帕镇92户,子里甲乡157户。截至目前:新增户19户,新增地块138块,新增耕地面积约203亩。发证书后纠错结束3个乡镇,分别为马吉乡、石月亮乡、匹河怒族乡,证书发放后证书存在错漏的信息表还未反馈的4个乡镇,分别为:鹿马登乡、上帕镇、子里甲乡、架科底乡。

(六)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

自清产核资工作启动以来,为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宣传培训、清查核实、结果公示和审核等环节有序推进,对村、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清理和确认,完成了全县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并将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准确完整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4月30日全县完成了系统提交上报州级工作任务。全县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清产核资单位669个,其中乡镇级7个,村级单位57个,组级612个。目前全县共举办乡镇、村组干部及清产核资骨干培训210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2500余条、宣传横幅1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在电视台播放《福贡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个月;全县669个清查单位严格按照实地清理核实并填报28张表套,100%完成了清查单位创建,数据录入系统、导出报表,召开会议审核表决、张榜公示,系统数据平衡校验、上报审核工作。9月6日完成州级验收,9月24日完成省级验收。

(七)“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

福贡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于2018年12月启动,目前已经完成,共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面积10032.6亩,具体是:石月亮1197.89亩、鹿马登1733.16亩、上帕镇6143.82亩、匹河957.73亩,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八)农村人居环境项目

截至2019年11月10日,村内道路完成290.535公里,完成总工程量626.32公里的46.38%;卫生公厕开工建设250座,主体完成146座,其中有21座装修完成,其余104座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及外墙涂料施工,剩余125座公厕正在进行主体及基础施工;完成总工程量332座的43.9%;太阳能路灯开工建设8887盏,安装完成3613盏,其余完成路灯基座浇筑,完成总工程量的26%。

今年农业局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计划资金3633.7万元,目前已下达到位资金3583.19万元,不足部分2020年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请拨支付,已支出3227.9万元,结余355.28万元。

种植业类

1、山胡椒种植项目。到位资金387万元,已完成种植3870亩,资金支出218.23万元,剩余资金最终验收后支出。

2、草果种植项目。到位资金328.69万元,种植草果1.36万亩,结余资金15万元已退回财政。

3、茶叶种植项目。到位资金668.92万元,已完成4200亩种植任务,结余资金38.1万元已退回财政。

4、茶叶提质增效项目。到位资金384万元,已完成补植补种7680亩,发放茶叶专用有机肥1228.8吨。结余资金20.2万元已退回财政。

基础设施建设类:

1、特色农林产品加工厂项目。由鹿马登乡人民政府建设赤洒底村茶叶加工厂,投资300万元,正在实施。

2、产业生产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项目资金为1607.07万元,到位986万元,其中:马吉乡19.92公里、鹿马登乡7.803公里、上帕镇15公里、匹河乡10.846公里。根据乡镇请示,已将部分项目交由乡镇自行实施,农业农村局实施普洛村产业路,已完成了项目立项与设计工作,正在进行林地征占、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

养殖业类项目

1.鸡养殖项目。到位资金503.1万元,计划发展养殖17.17万羽,已发放给合作社13万羽,剩余的12底发放完成。结余资金82.173万元已退回财政。

2.牛养殖项目。到位资金645万元,计划养殖645头,已发放完成250头,剩余395头2020年1月发放完成,结余资金258万元已退回县财政。

3.养猪项目到位资金216万元,因三次招标流标,资金已交回财政,2020年继续实施。

4.养羊项目到位资金289.2万元,因三次招标流标,资金已交回财政,2020年继续实施。

5.中蜂养殖项目到位300万元,完成1000箱中蜂,资金支出142.6万元,结余7.4万元,剩余150万元已退回县财政,待明年验收后请拨支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福贡县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863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3.9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96万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对比增加5380.97万元,增幅40.6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本年度增加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83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61万元,占总支出的7.71%;项目支出16919.10万元,占总支出的92.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353.72万元,增幅59.8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本年度项目增加,也增加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行政人员调入7人福组通〔2019〕26号、福组干调〔2019〕第50、51、153、160号,福委〔2019〕80号;调出3福人,福组干调〔2019〕第54、79、82、139号;行政退休3人,福人社〔2019〕36号、福委〔2019〕109号、福组干〔2019〕17号;死亡1人。事业人员录用2人,调出4人,退休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19.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64.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产业及各类项目增加,也增加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扶贫资金支出、病虫害防治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水利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54.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对比增加9118.39万元,增幅50.05%,主要原因分析为加大脱贫攻坚力度,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

6.卫生健康支出8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

7.城乡社区支出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8.农林水支出1791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4%。

9.住房保障支出9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7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7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产业项目较多,投入人力劳力比较多车辆磨损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84万元,增长1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8万元,增长8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产业项目较多,投入人力财力资金较大,公务用车使用平凡,车辆磨损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维护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贡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442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93.23万元,固定资产1133.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6.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27.09 

3293.23 

1133.86 

432.49 

129.69 


571.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6.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7.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

监督索引号533323002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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