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怒江州福贡县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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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6249796-2024-247656
发文机构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福发改经信投资发〔2024〕63号
发文日期
2024-07-26 17:14:06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

怒江州福贡县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贡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福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审批怒江州福贡县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福教体发〔2024〕95 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怒江州福贡县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不断提升学校体育设施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改善学校师生健康状况,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的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怒江州福贡县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怒江州福贡县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

2405-533323-04-01-792534。

四、项目建设地点

福贡县架科底中学、鹿马登完小。

五、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六、项目建设内容

总建设面积2726.9平方米。其中,架科底中学篮球场857平方米,活动室、淋浴房1000平方米;福贡县鹿马登完小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共869.9平方米,环形跑道155米。以及其他附属工程、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和购置。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26.27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申请资金。

八、建设年限

2024年7月—2025年6月。

九、节能和环保

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十、招投标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57号令《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专项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等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的招投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投标方式等内容组织招投标活动。

十一、项目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采用“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方式,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云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续建设工作。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项目名称:怒江州福贡县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监理、设计投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超过400万元,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超过2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

该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模式实施,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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