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架科底乡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0 来源: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 索引号
- 566249796-2024-245617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福发改经信投资发〔2024〕43号
- 发文日期
- 2024-06-18 16:33:26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
架科底乡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贡县架科底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架科底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架科底乡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架政发〔2024〕103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架科底乡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架科底乡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架科底乡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三、项目代码
2406-533323-04-01-796838。
四、项目建设地点
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
五、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六、项目建设内容
(一)其他帮扶资金主要建设内容:1.民房防火防渗工程约6200平方米;2.圈舍改造约10户;3.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大三格化粪池)约4个;4.铺设排污管约1200米;5.安装太阳能路灯约20盏;6.画公路标线约3000米等。(二)上海帮扶资金主要建设内容:1.排水沟修缮(含加沟盖板)约600米;2.安装庭院挂壁式太阳能路灯约50盏;3.村庄整体风貌提升约1000平方米;4.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约3处;5.修建挡土墙约10米;6.新建候车亭1座;7.庭院打造约10户;8.氛围营造约360平方米;9.新建安全防护墙约255米等。(三)千万工程资金主要建设内容:1.粪污治理约40户;2.村间道路硬化约4000米;3.村内排水沟建设约3000米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97.6万元,资金来源为帮扶资金和财政衔接资金。
八、建设年限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九、节能和环保
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十、招投标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57号令《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专项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等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的招投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投标方式等内容组织招投标活动。
十一、项目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采用“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方式,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云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续建设工作。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 |||||||
项目名称:架科底乡阿吾摆村干下壳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监理、设计投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超过400万元,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超过2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 该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模式实施,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6月17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