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福贡县马吉村、利沙底村、鹿马登村、架科村、子里甲村、普洛村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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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6249796-2023-232834
发文机构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福发改经信投资发〔2023〕122号
发文日期
2023-08-26 09:22:07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批“福贡县马吉村、利沙底村、鹿马登村、架科村、子里甲村、普洛村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福住建请〔2023〕58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贡县马吉村、利沙底村、鹿马登村、架科村、子里甲村、普洛村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满足福贡县各乡镇所在地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出水稳定地达到地方标准,减轻福贡县各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对周边水体的污染,从而改善各乡镇所在地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福贡县马吉村、利沙底村、鹿马登村、架科村、子里甲村、普洛村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福贡县马吉村、利沙底村、鹿马登村、架科村、子里甲村、普洛村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

2308-533323-04-01-314741。

四、项目建设地点

福贡县马吉村、利沙底村、鹿马登村、架科村、子里甲村、普洛村。

五、建设性质

新建。

六、项目建设内容

子里甲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为500m³/d;架科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为450m³/d;鹿马登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分别为450m³/d和100m³/d;石月亮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分别为450m³/d和300m³/d;马吉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规模分别为300m³/d和100m³/d两座;匹河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为450m³/d。同时新增管网,塑料检查井,塑料沉泥井、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14.76万元。工程费用7300.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53.71万元,基本预备费660.3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向上争取。

八、建设工期

2023年—2025年。

九、节能和环保

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十、招投标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的招投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投标方式等内容组织招投标活动。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项目名称:福贡县马吉村、利沙底村、鹿马登村、架科村、子里甲村、普洛村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监理投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未超过4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设备重要材料购置投资估算金额未超过2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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