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福贡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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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66249796-2023-232654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福发改经信投资发〔2023〕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18 11:02:35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贡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改造项目)》(福住建请〔2023〕14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贡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缓解我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经研究,原则上同意福贡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福贡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
2302-533323-04-01-275682。
四、项目建设地点
福贡县上帕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面积35529.19㎡,其中住宅面积32895.56㎡,商铺面积 2633.63 ㎡(商铺不做室内改造,只做外墙粉刷翻新)。通过对现有房源改造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共改造384套公共租赁住房,对房屋内的地面、天棚、卫生间、厨房等设施区域进行拆除和装修改造以及外墙粉刷翻新。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687.68万元,资金为上级补助及部门自筹。
七、建设年限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工期12个月。
八、节能和环保
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九、招投标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的招投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投标方式等内容组织招投标活动。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 |||||||
项目名称:福贡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改造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监理投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超过400万元,采用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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