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气象局2022年防雷安全气象行政执法检查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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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3005034/2022-194848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气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11 11:11:35
一、执法检查区域
福贡县
二、执法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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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主体
福贡县气象局
四、执法类别
行政检查
五、执法人员
王勰:单位:福贡县气象局,执法证件号:YNJ03906;和墨宝:单位:福贡县气象局,执法证件号:YNJ03904;白晓勇:单位:福贡县气象局,执法证件号:YNJ06160。
六、执法检查时间
2022年4月12日-5月31日
七、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福贡县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怒江州气象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等。
八、执法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九、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气象行政检查,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气象行政检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贡县人民政府或怒江州气象局提出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或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六十日内)不作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自收到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外)。
十、监督举报
纪检监察投诉:福贡县气象局,电话号码:0886-3411391,地址:福贡县上帕镇娃底街34号。
信函投诉:福贡县气象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886-3411391,地址: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娃底街34号,邮政编码:673499 。
福贡县气象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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