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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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51840298-2024-242208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机构设置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03 15:57:53
- 成文时间
- 2024-04-03
一、基本情况
福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56年,于2015由福贡县妇幼保健院与福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而成,改名为福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福贡县妇幼保健院牌子),2023年4月份搬入娃底街康复路10号(原县人民医院后勤楼和住院楼),占地面积4442平方米,拥有病床15张。
二、设备人员概况
新引进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血细胞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凝血分析仪、母婴中央监护系统、电子阴道镜、盆底治疗仪、超声骨质分析仪、儿童发育筛查测评系统、胎儿脐血流机等设备。
现有在岗职工50人,在编人员25人,临聘人员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4人(副高5人、中级5人、本科学历25人、大专学历17人、中专2人)。
三、公共服务职能
(一)公共卫生服务
1.妇幼保健服务
(1)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2)接受卫生健康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3)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5)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及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6)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健康部门委托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2.基本临床医疗服务
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二)妇幼保健网络体系管理
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构成覆盖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指标数据汇总、审核上报等。
四、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针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五、诊疗时间
除预防接种科外,其余科室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预防接种门诊疫苗接种时间每周周一至周四,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联系电话及地址
办公室:0886-3411394
儿童保健部:0886-3415995
孕产保健部:0886-3410158
妇女保健部:0886-3415998
预防接种门诊:0886-3411838
公卫科:0886-3415993
检验科:0886-3415997
婚检科:0886-3415989
出生医学证办公室:0886-3415994
医院感染防控科:0886-3411394
地址: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娃底街康复路10号
七、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2021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1]98号)相关规定进行收费(见附表)。
附件:福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收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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