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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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51840298-2021-177099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主题分类
- 人居环境、疫情防控、卫生、体育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0-22 14:51:42
福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紧急提醒
全县人民群众:
10月17日,陕西西安通报一对外省游客夫妻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后,陕西、内蒙古、甘肃、贵州、宁夏、湖南、北京相继发现核酸阳性人员。当前疫情发展速度快、波及省份多、具体感染地尚不明确,为进一步做好福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广大群众紧急提醒如下:
一、10月2日(含)以来有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和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1日以来有甘肃兰州市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市旅居史人员,入(返)福贡必须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备,配合做好
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请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福贡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请持续关注自己的“云南省健康码”。一旦发现健
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广大群众应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继续做好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到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六、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云南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
检测。
七、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
积极主动预约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筑免疫屏障。
九、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媒体,切勿听信小道消息,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
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贡县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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