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水利局关于木克基河、鲁夺洛河2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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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821-2024-253068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水利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1 11:03:37
福贡县水利局关于木克基河、鲁夺洛河2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福贡县河道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河道及堤防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福贡县水利局组织县各相关部门对木克基河、鲁夺洛河2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审查,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河流名称
木克基河、鲁夺洛河
二、管理要求
禁止违法占用河道临水控制线之间的行洪通道。因建设需要占用的,应当按照权属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四)设置拦河渔具;
(五)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元肖,1370061589(0886-3411005)
电子邮箱:869644365@qq.com
福贡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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