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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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821-2024-249249
发文机构
福贡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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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
文      号
福水发〔2024〕50号
发文日期
2024-08-26 16:01:00

福贡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福人社发〔2024〕82号)安排,福贡县水利水电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于2024年10月初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均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

3、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二)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

1、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三、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1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福贡县水利局办公室(上帕镇上帕街45号),联系电话:3411114。

四、申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2 份需贴照片,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评审表》。《评审表》中表十个人承诺书中需本人签字按手印,表格可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nujiang.gov.cn/rsj/。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二)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初职11 份。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证书和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 式 1 份(A4 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无需装饰。 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报材料1 人 1 袋(使用牛皮纸质袋),所有申报材料必须装袋。

(四)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

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五、职称评审有关调整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 号),从 2017 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

(二)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仍可作为材料提交。

六、其他事项

(一)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

(二)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24 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一份及电子版按规定时间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职称材料按照时间要求报送,不在时间要求范围内报送材料的,一律不受理。申报时在材料袋右上角请填写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

(四)评审结束后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及时领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交县人社局存入个人档案,不再另行通知。

(五)履职年限以足年计算。

(六)复印件要求。评审材料中凡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申报人员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须持相应原件以备福贡县水利局办公室核对,未经核对的复印件一律无效。

附件:1.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送审材料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4.定向评审专用职称申报表

          5.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福贡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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