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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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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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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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 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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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福贡县水利局成立于1978年11月,为福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福贡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承担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承担专用水文测站的行政审批职能。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承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承担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节水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 负责推进全县水利系统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工作。

(12) 负责指导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区域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 负责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工作。

(14) 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保障饮水安全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福贡县2021年农村饮水水源提升改造项目、福贡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2021年项目建设和老姆登村、知子罗村农村饮水补充水源工程。

二是抓好饮水排查工作。落实“政府救助”APP平台责任,认真按照流程处理及办结群众在政府救助平台上报8起诉求;多次组织各乡镇开展饮水设施运行情况排查,经抽点检查,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2.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步伐。

全力推进福贡县布拉底河、鹿马登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划治理河道总长1493.8m,新建堤防2817.5m,总投资1597.45万元。

3.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福贡县布拉底小(一)型水设计总库容138万m3,批复总投资15925.38万元,于2013年6月开工,项目已完成进场路、输电线路和导流隧洞的建设任务以及导(截)流验收和大坝基础开挖阶段验收;拦河坝主体工程已回填至EL1582m,距坝顶EL1595.8m还有13.8m未砌筑完成。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192.23万元,2022年完成投资3500万元。计划于2022年底实现封顶完工。

4.实施怒江干流上帕段治理工程。怒江干流上帕段治理工程涉及上帕镇6个村民委员会,共保护人口3万人,保护耕地1.5万亩。治理河道长12.8km,新建堤防长3.4km,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064.39万元。

5.有效推进福贡县产业配套沟渠建设项目。计划建设84条沟渠,沟渠总长209260米。

6.抓实河长制工作。

7.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8.抓好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资源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长制综合协调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计划财务股、水利建设管理股、水政水保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福贡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福贡县水务勘测设计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福贡县水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水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辆不占车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福贡县水利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4,776,91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07,973.16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945.8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972,678.05元,下降4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347,018.68元,下降43.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625,659.37元,下降98.79%。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000,000.00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6,982,288.42元。其中:基本支出5,134,665.32元,占总支出的3.27%;项目支出151,847,623.1元,占总支出的96.7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683,125.94元,增长39.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30.1元,增长0.13%;项目支出增加44,676,595.84元,增长41.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支出含上年结转结余74,421,615.81元,如:2290402项福财发〔2021〕212号净水厂专项债券资金结转59,380,184.1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4,665.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19,871.86元,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4,793.46元,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847,623.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怒江干流匹河段防洪堤治理工程支出11,736,702.78元;2.怒江干流上帕段防洪堤治理工程支出11,324,761.46元;3.福贡县产业配套沟渠项目支出24,637,075.99元;4.老姆登村知子罗村农村饮水补充水源工程支出5,777,084.72元;5.福贡县农村饮水水源提升改造工程支出4,446,268.23元;6.中小河流治理(河道综合治理鹿马登河、布拉底河)支出3,607,480.73元;7.上帕镇达普洛供水工程支出1,214,400.00元;8.福贡县上帕镇古泉村净水厂及配套管网新建工程二期支出61,612,295.71元;9.福贡县架科底乡架科村巩固提升工程该项目支出340,966.43元;10.福贡县零星群众生产生活补水工程支出1,559,322.25元;11.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000,000.00元;12.水土保持支出321,018.00元;13.抗旱支出70,000.00元;14.防汛支出792,851.00元;15.其他水利工程支出23,407,395.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41,739.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98%。与上年相比增加14,032,870.5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分析:支出含上年结转结余74,421,615.81元,如:2290402项福财发〔2021〕212号净水厂专项债券资金结转59,380,184.1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20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2,92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3,550,9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0%。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3,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220.00元,支出决算为44,52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528.9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220.00元,支出决算为44,52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528.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整体支出研判不足,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未能完全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5,471.08元,下降55.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471.08元,下降5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财力不足,公务用车经费未能完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793.46元,减少132,034.07元,下降29.55%,主要原因分析:对整体支出研判错误,导致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未能完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贡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400,229,455.7元,其中,流动资产162,66,851.23元,固定资产3,183,5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0,779,101.47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04,233.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3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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