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马登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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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733-2021-163292
发文机构
福贡县鹿马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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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5-20 11:5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人民政府实行乡长负责制,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鉴于人事变动和乡政府工作需要,现对乡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作出如下调整:

许万元乡长:领导并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乡民政办联系乡粮管所、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鹿马登分站、乡边防派出所。

  副乡长:负责办公室、农业、林业、统计、畜牧兽医、档案、农机管理、森林防火、督察工作;分管乡党政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乡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站、统计办、档案督察室;联系乡供销社、信用社、科学与技术发展协会。

罗江梅副乡长:负责教育、水务、卫健、人居环境、环保、疫情防控、地震、移民、乡镇企业、残联、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电子商务“两违”整治、路域环境、安全生产(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文化站、乡宗教办、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企业办、乡水务站、乡残联办、乡人居办、乡教育办、乡两违办、乡路域环境办、乡安监办;联系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卫生院、学校。

邓沙社副乡长:负责财务、扶贫、交通、审计、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农村经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电力、气象、司法、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分管乡财政所、乡扶贫开发中心、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乡交通办、乡气象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农村经营管理站联系乡电信所、乡邮政所、乡机化站(养护段)、乡供电所、乡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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