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福贡县子里甲乡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源头普法止违建 柔性执法促自拆丨子里甲乡成功处置两起在建违法建设

浏览:0  来源:同心圆梦子里甲

索引号
015282709-2026-281578
发文机构
福贡县子里甲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07-01 17:54:59

为严格落实村庄规划管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子里甲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强化日常巡查,坚持普法先行、柔性执法,成功促使两户农户自行停止违建并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实现“源头治理、前端化解”。

在腊母甲村,执法队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农户在金秀谷河道旁动工挖掘地基。经现场核实,该建设行为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位于村庄规划区范围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详细阐明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必须依法办证的程序要求,并告知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将面临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后果。该农户起初存在抵触情绪,仍心存侥幸,继续施工。经过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劝导,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反复沟通,该农户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自行停止建设并将已开挖地基回填平整,恢复场地原貌。

在打吾米村,执法队员巡查发现一农户在打吾米小学旁搭建临时建筑物。经核实,该区域同样位于村庄规划区内。工作人员立即登门讲解村庄规划区建房审批流程,说明任何建设行为必须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属违法建设,将面临责令限期拆除、处罚等后果。经过耐心解释和沟通引导,当事人从不理解转变为积极配合,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全部临时建筑物并将场地清理干净。

两起违建均通过前端介入和宣传教育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既避免了群众因继续建设造成更大经济损失,也在周边群众中树立了依法依规建房的正确导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群众:凡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务必事先向乡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并提交申请,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切勿因图省事、心存侥幸而未批先建,以免因违法建设被责令拆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下一步,子里甲乡将继续坚持巡查力度与普法宣传并重的工作模式,不断巩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源头治理机制,切实维护村庄规划管理秩序。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福贡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上帕镇政府路6号 联系电话:0886-3411160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0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30030

滇公网安备:5333230200010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