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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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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2653-2025-264312
发文机构
福贡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6-09 17:40:5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就便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2025年福贡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就便入学、公民同招的要求,以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与机会,维护教育公平的基石。

二、工作职责

(一)教育体育教育股。依据人口分布、学校布局等要素,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落实2025年省定民族完小和上帕中学线上“招生入学一件事”试点学校的系统招生,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全面组织学生(幼儿)入学(园)登记、报到注册及安置工作,采集好新生相关信息,规范好新入学新生的“一生一案”,及时建立学生学籍,确保“一生一籍,籍随人走”。

三、招生原则

(一)幼儿园

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对军人子女应收尽收,并享受办园单位子女同等待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以在县域范围内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入园。以属地就近就便全面招收3-5周岁儿童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模式,按照自愿原则,可适当招收服务半径内村小组中2-3岁适龄幼儿编入托育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就近由所在招生片区的学校招收入学,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严格按照《福贡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整体移交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核测试选拔学生、录取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坚持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户籍情况特殊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经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审查核实后,视情况安排入学。

3.坚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的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网格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应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特别是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当年需要入学的,结合法定监护人意愿在县域范围内就近优先安排学校就读;驻地在乡镇以下的军人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协调到城区学校就读。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幼儿园

招收年满3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幼儿。

1.福贡县县直幼儿园招收福贡县县直机关子女。

2.福贡县上帕镇中心幼儿园招收上帕镇机关子女、上帕居民户籍适龄幼儿、同心社区适龄幼儿、上帕村适龄幼儿。

3.福贡县上帕镇润福幼儿园招收碧福社区适龄幼儿、润福社区适龄幼儿、福兴社区适龄幼儿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福贡县上帕镇泽福幼儿园招收泽福社区适龄幼儿、幼儿园周边木尼玛小组居民的适龄幼儿。

5.福贡乐乐幼儿园在规定学位范围内自主招生。

6.各乡(镇)、村(社区)、组幼儿园招收服务半径内居民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小学

招收年满6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1)福贡县省定民族完小招生范围

招收福贡县县直机关子女、上帕镇机关子女、上帕社区居民适龄儿童、同心社区居民适龄儿童、县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寄宿制学生)、上帕村(非寄宿制)适龄儿童。

(2)福贡县腊竹底完小招生范围

招收达普洛村、腊竹底村、达友村、施底村、高黎贡山移民安置在依块比的适龄儿童、上帕村(寄宿制学生)适龄儿童。

(3)福贡县拉甲木底完小招生范围

招收珠明林村、知子罗村、木古甲村、古泉村、腊吐底村、双米底村、福兴社区、碧福社区、润福社区、泽福社区居民适龄儿童及高黎贡山移民安置在福贡会堂附近的适龄儿童。

    各乡(镇)小学招收本辖区学校服务半径内的适龄儿童,接收外出打工返乡子女就近就便入学。

2.初中

各中学接收区域内小升初学生入校注册就读,上帕中学还要全面接收拉甲木底完小整班转学小升初学生及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9月5日前,各乡(镇)中心校、完小要组织完成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升初学生的整班移交,对应初中学校应全面接收(包括送教上门的小学毕业生),并将移交情况报送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备案。

(2)开学后15天内,县教体局组织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在整班移交工作中是否存在学生流失或辍学。

(3)移交学校和接收学校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辍学。

五、报名及注册时间

(一)幼儿园报名及注册时间

1.福贡县直幼儿园、上帕中心幼儿园、润福幼儿园、泽福幼儿园、乐乐幼儿园报名时间分两天进行,在7月16日至8月31日间完成,(各幼儿园招生方案必须通过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乡村幼儿园,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和服务区内的完小统筹安排,但必须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5—2026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安排的通知》要求。

(二)小学报名及注册时间

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省定民族完小新生招生全面落实“招生入学一件事”,试行“办事通”线上报名,具体情况以学校公布的方案为准,其余各乡镇小学报名及注册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31日间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初中报名及注册时间

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福贡县上帕中学新生招生“招生入学一件事”,试行“办事通”线上报名,具体情况以学校公布的方案为准,其余初中报名及注册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31日间各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六、报名办法

(一)幼儿园。监护人携儿童持下列证件到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三是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四是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五是儿童预防接种证,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就便的幼儿园招生要求提供相关入学材料。

(二)小学。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带领,持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三是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就便的幼儿园招生要求提供相关入学材料。

(三)初中。坚持整体移交原则,统筹协调,2025年六年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下列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办法。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件: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或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等;二是父母一方在福贡县域内务工或工作,由用人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材料或单位工作证。三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法定监护人带领,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布局规划要求,到就近就便相关学校报名入学。

七、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招生时要严格控制幼儿的入园年龄(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招生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招生时间。

3.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特殊情况实施送教上门,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4.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杜绝新增大班额。班级规模:小学≤45人,初中≤50人。

5.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学校务必设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咨询处,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招生的政策宣传及入学相关事宜。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统一在7月15日前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咨询地点:福贡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86-3411656

举报电话:0886-3411213

 

 

福贡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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