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 奖补资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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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653-2024-249334
发文机构
福贡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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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8-28 16:51:14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重点保障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已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孤儿和残疾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精准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落细学生资助政策。管好用好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效益,全面做好特殊困难大学生群体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怒江贫困学子圆梦大学,靠自己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三、资金来源

当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

四、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当年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本专科院校就读的怒江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由各县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原则上不高于每生3000元。

五、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四)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奋发向上,努力学习;

(五)怒江州户籍。

六、工作程序

(一)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大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困难大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人员名单,并填报《怒江州“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 》

(三)公示

各县市将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

公示期满后,每年10月底前将资助金发放到位,并填报《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七、其它事宜

请各县(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补助范围、标准和工作程序,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并上报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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