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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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602-2023-21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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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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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3-06 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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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减排政策法规。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贯彻住房改革政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政策。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上报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施工,建设监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7)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临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防震安居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

(11)贯彻执行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县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设。

(12)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13)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福贡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1.承担各级政府实施的规模以下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房屋工程建设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配套园林绿化初步设计审查;

2.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拟订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设、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负责推行提高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安排实施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监测管理工作;受理报监手续实施质量监督;对建设方面的工程质量违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预期检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进行监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对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责任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程项目开工验收制度﹐做好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工作;参与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受理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协助企业做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及理赔工作。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具体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监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并将其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6.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7.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9.福贡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不承担行政职能。

福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乡镇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集贸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2.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后,负责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流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3.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与总体方案。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辖区环境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承担创建卫生城市等部分职能。

4.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涉及的临时占用道路、临街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及各类建筑物外部拆改的管理、报批;负责户外广告、牌匾等标志性设施设立的核准。依法对城区内露天商品流通市场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对沿街商户、夜市摊点、洗车场所排放污水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撤销、关闭露天流通市场等事项提出意见后报局机关审核、批准、实施;整顿无主办单位市场,依法对非法拆迁、违规建筑、侵占集贸市场行为以及各主要干道和重要区域(人行天桥、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窗口单位、车站等)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

5.负责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6.对六乡一镇的市政、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引导全民建设文明城市。

7.承担辖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8.承担辖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联系上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动态。

9.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宅和房地产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

1、福贡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2、福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农房抗震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县域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持续抓好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检测工作。确保 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推进农房抗震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提升农村住房安全质量。

四是加快推进福贡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项目的正常推进。加强上下联动,做好供水一体化工程的选址工作,加快污水处理站的建设。

五是加强“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管理使用。

市政建设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福贡县“美丽县城”PPP项目入库后的后续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完善相关建设程序及建设收尾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福贡县乡镇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将已完成的项目尽快验收并移交,同时启动待建项目。

三是做好垃圾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审核结算工作。

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高标准要求,全方位排查。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加强重点部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察与整改治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我站将组织“回头看”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消除,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增强法治意识观念,建立新的安全培训体制。

持续做好创卫、爱卫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增强清扫保洁监管力度,增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同时加大巡查跟踪力度。

二是根据县级出台的相关机制方案,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全面抓好城区“五乱”的整治。

三是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部门监督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市容顽症点的整治力度,不断消除薄弱环节。

建管、招投标方面。

一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完善科学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以资质资格管理为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业绩考核。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及公示制度,健全信用档案,实施严格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住房和房地产业方面。

一是在十四五期间,完成福贡县“傈僳文化城”房地产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2030年,总投资1.8亿元。福贡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是依托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城区进行房地产开发。

二是公租房管理工作。积极推进2022年公租房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正常开展。严格审核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多部门联合,开展公租房年度审核工作,确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得到实物保障。加大力度收缴房租。对缴纳房租不积极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信用提醒制度,早提醒,早预防,早解决,确保房租的收取和上缴制度的全面落实。

三是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结合2021年发放工作开展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从申请阶段入手,加大宣传和审核力度,并按比例入户核查,把问题解决在源头,确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得到货币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勤政廉政思想基础。增强全体干部特别是我局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切实制定防范措施,加大监督控制力度。

三是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四是以严肃党纪政纪为目标,加强监督检查。

五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总收入 2062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21.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54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停车场项目,福贡县“美丽县城”建设(二期)PPP项目,福贡县城区市政保洁服务等项目增加,故资金量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收入 2062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21.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2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54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停车场项目,福贡县“美丽县城”建设(二期)PPP项目,福贡县城区市政保洁服务等项目增加,故资金量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总支出 20621.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62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989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06.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停车场项目,福贡县“美丽县城”建设(二期)PPP项目,福贡县城区市政保洁服务等项目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3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0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9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4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4.86万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5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2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2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1万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604.48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厂项目。其中2110302水体324.40万元;2110304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77.38万元;2110401 生态保护2.70万元。

4、212城乡社区支出119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运转等方面支出。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519.52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236.00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0万元;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53万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649.23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287.9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233.73万元。

5、213农林水支出517.5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17.56万元。

6、221住房保障支出7343.67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2210103棚户区改造7085.32万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58.87万元;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149.2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0.21万元。

6、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福贡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其中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0万元。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8.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8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预计公务接待人数减少,故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福贡县美丽县城建设(二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23年度可行性缺口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2023年度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及时足额到位,保障项目足额偿还银行贷款,不发生信贷风险。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到位的可行性缺口补助>=6727.38万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质检率合格>=合格,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可缺补助到位时间<=还本付息时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投资成本<=46212.33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存在群体性事件、舆情或重大诉讼,以及媒体的负面报道<=3件,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建设产生的噪音造成的投诉<=5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85%。

    福贡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负责福贡县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承灾体等调查方案编制和普查技术培训。指导各乡镇开展调查工作,形成全县承灾体(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调查成果。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调查任务覆盖乡镇数量=7个,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普查对象清查覆盖率=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普查人员参与培训的覆盖率>=9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普查宣传工作覆盖的乡镇比例=100%,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培训成果质检核查通过率>=9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各项任务按进度开展偏差程度=偏差两个月内,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有效性=有效,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普查成果为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减轻灾害损失=效果显著,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普查工作队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作用=效果显著,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乡镇满意度>=80%。

    城市路灯电费电费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城区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运行正常。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路灯数量=2544盏,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正常使用率>=98%,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路灯电费年限=1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路灯电费总费用=50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城市亮化率>=98%,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路灯照明=1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0%。

    福贡县17年城市棚户改货币化安置(一期贷款3亿元整)建设项目应付利息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棚户区改造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福贡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一期)建设项目贷款3亿元整,按农发行借款利率测算利息表,2023年应还贷款利息:10319454.45元整。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还棚户区改造贷款利息=10319454.45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贷款利息还款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贷款利息按季度还款=4个季度,产出指标-成本指标-2023年应归还利息=10319454.45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贷款期限=15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发行怒江州分行营业部满意度=100%。

5 、福贡县17年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一期贷款3亿元整)建设项目应付本金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棚户区改造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福贡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一期)建设项目贷款3亿元整,2023年应还贷款本金:2140万元整。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还棚户区改造贷款本金=2140万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贷款本金还款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贷款本金按半年还款=2次/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2023年归还本金数=2140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贷款期限=15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发行怒江州分行营业部满意度=100%。

6、福贡县17年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二期贷款4.25亿元整)建设项目应付利息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棚户区改造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福贡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二期)建设项目贷款4.25亿元整,按农发行借款利率测算利息表,2023年应还贷款利息:19,133,751.39元。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还棚户区改造贷款利息=19,133,751.39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贷款利息还款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贷款利息按季度还款=2个季度,产出指标-成本指标-2023年应归还利息=19,133,751.39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贷款期限=15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发行怒江州分行营业部满意度=100%。

7、福贡县17年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二期贷款4.25亿元整)建设项目应付本金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棚户区改造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福贡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二期)建设项目贷款4.25亿元整,2023年应还贷款本金:2000万元整。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还棚户区改造贷款本金=2140万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贷款本金还款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贷款本金按半年还款=2次/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2023年归还本金数=2000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贷款期限=15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发行怒江州分行营业部满意度=100%。

8、2023年福贡县公租房项目消防系统设施维修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消防设施保养费=1年,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消防维护服务合格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及时率>=95%,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消防维护服务费=2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提高租房户入住质量=明显提高,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公租房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影响=提高管理水平,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租房租户满意度>=90%。

9、福贡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福贡县生活垃圾厂运营维护。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垃圾焚烧处理量>=60吨/天,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无害化处理率>=9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12月,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预计投资=575.3766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群覆盖率>=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10、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维修服务=1年,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维修合格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及时率>=95%,产出指标-成本指标-公租房维修费=100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提高租房入住质量=明显提高,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公租房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影响=提高管理水平,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租房租户满意度>=90%。

11、福贡县城区市政保洁服务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和绿化养护,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承包经营合同=665万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合同考核合格率>=90%,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承包经营时间=1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承包经营成本=665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群覆盖率>=90%,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承包经营合同年限=1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0%。

12、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2023年本金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2015-2019年农危省级统贷项目2022年,累计应归还贷款本金5346666.67元,根据城乡投公司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订的协议约定,该项目贷款利息和资金运作成本,2023年福贡县级承担归还本金240000元。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省级统贷项目本金次数=1次,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贷款本金还款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贷款利息按年度还款=1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2022年应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省级统贷项目本金=24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国家开发银行满意度=100%。

    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2023年利息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用于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2023年本金还款费用。(还款金额分省州县1:1:1分担,福贡县占三分之一)。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省级统贷项目利息次数=1次,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贷款利息还款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贷款利息按年度还款=1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2022年应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省级统贷项目利息=12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国家开发银行满意度=100%。

14、2022年福贡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福贡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出具房屋鉴定报告。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录入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归集平台的挂警示牌的经营性自建房鉴定>=1户,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房屋鉴定报告>=1份,产出指标-时效指标-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房屋安全鉴定=2022年,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水平=12小时,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15、福贡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资本金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数量=1项,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年限=2023年,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完成时限<=10天,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预计投资=629.23146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县城停车情况=是否改善,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16、2022年怒江州福贡县鹿马登乡亚坪村结布德小组边境小康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鹿马登乡结布德小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鹿马登乡结布德小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1项,产出指标-质量指标-鹿马登乡结布德小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的处理率>=8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按时完成鹿马登乡结布德小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1年,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改善鹿马登乡结布德小组人居环境=是否改善,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鹿马登乡结布德小组满意度>=90%。

17、福贡县江东、江西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2023年福贡县江东、江西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项目运维服务。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县城区污水处理量>=6000立方/天,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污水达标排放达标率=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12个月,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预计投资=321.78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群覆盖率>=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18、2023福贡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和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承包经营合同=5824632.41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合同考核合格率>=9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承包经营时间=1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承包经营合同=5824632.41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群覆盖率>=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乡镇垃圾处理厂运营维修费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建成后的六个乡镇垃圾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营,及时清理各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乡镇垃圾处理厂正常运营数量=6个,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乡镇垃圾处理率>=8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80%,产出指标-成本指标-乡镇垃圾处理厂运维服务费=335.1万元,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乡镇人居环境=是否改善,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乡镇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故福利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故与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6514.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1.89万元,固定资产179.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553.1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6950.7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27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77.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3项,账面原值249.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32300533300111

 

 

包含附件

  • 附件3: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下载]
  •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20230306113057478.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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