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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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602-2022-204270
发文机构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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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9-19 17: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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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福贡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福贡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为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股所级。|

1)承担各级政府实施的规模以下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

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房屋工程建设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配套园林绿化初步设计审查;

2)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拟订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设、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负责推行提高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安排实施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监测管理工作;受理报监手续实施质量监督;对建设方面的工程质量违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预期检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进行监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对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责任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程项目开工验收制度,做好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工作;参与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受理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协助企业做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及理赔工作。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具体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监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并将其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6)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7)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9)福贡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不承担行政职能。

2、福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福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所级。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乡镇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集贸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2)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后,负责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

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流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3)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与总体方案。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

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辖区环境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承担创建卫生城市等部分职能。

4)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涉及的临时占用道路、临街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及各类建筑物外部拆改的管理、报批;负责户外广告、牌匾等标志性设施设立的核准。依法对城区内露天商品流通市场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对沿街商户、夜市摊点、洗车场所排放污水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撤销、关闭露天流通市场等事项提出意见后报局机关审核、批准、实施;整顿无主办单位市场,依法对非法拆迁、违规建筑、侵占集贸市场行为以及各主要干道和重要区域(人行天桥、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窗口单位、车站等)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

5)负责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

尘和渣土运输拋洒。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6)对六乡一镇的市政、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引导全民建设文明城市。

7)承担辖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8)承担辖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联系上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动态。

9)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咬定各项目标任务,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信心、全力应对,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在变局中把握机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

1、有条不紊开展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强化领导,全力应对。

领导小组,制定系列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上级政策和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宣传,全民动员。

挂联村、加挂楼工作开展。结合近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我局将疫苗接种宣传也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全局人员下沉完成疫苗接种宣传工作。行业监管领域工作开展。由执法队对城管、环卫工人疫苗接种动员宣传。由质安站对建筑工地发放汉傈双语疫苗接种宣传,开展防疫培训;由住房保障办负责,对公租房、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疫苗宣传,对保安人员、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在各小区张贴宣传画、傈僳语接种疫苗倡议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

2、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检查原则,强化责任落实。今年,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检查推进任务责任划分到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指定具体的责任人负责跟踪落实,确保每项检查工作到位。在整个检查过程中严格细致,始终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难于整改的实行了跟踪管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整改销号,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从严处理。确保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检查工作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手中抓落实。

加强检查力度,全面排除隐患。我局在抓好例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加强对在建项目、燃气充装站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福贡县所有在建工程,1家燃气充装站和12个(实际营业9家)液化气代销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总体安全生产措施比较到位,燃气充装站、换瓶点以及在建项目施工单位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员,确定了值班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台账,安全生产条件有了明显提高。

(2)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在日常监督中对各施工现场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方式,使得各施工现场中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安全资料等专项水平得到长足的进步。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严格办事程序,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查,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率达100%。严格了工程安全备案的准入制度。每逢重要节日过后,要求建设单位在复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在建工程进行工作部署和自查,工程达到复工条件时,方可开工。有效地做到了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3、城市建设管理方面

3)城市更新。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中提升城市美的重要抓手,对破解城市发展瓶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提升产城融合水平、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完成了《福贡县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福贡县城市体检体检报告》,编制了《福贡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待评审)、制定了《项目实施年度计划表》。

4)城市建设管理。近年我局紧紧围绕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经营的理念,积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经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强化市场监管工作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我县辖区内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施工许可审批。以行政许可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为切入点,完善施工许可在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痕迹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深入施工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我局质监站、安监站共同在全县住建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严厉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行为。查处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意识,规范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为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

1)出台了《福贡县门牌、路牌、标识牌规范整改导则》对城区商铺门牌进行统一规范,对未备案私自贴广告的个人和公司进行处罚。

2)组织开展城区内违章建筑和挂耳式招牌的相关整治工作。

3)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986户,严格落实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4)在城区内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处罚并罚款。城区共享电动车停放点总共52个点、共520张车,实行车位停放划分区域,告示群众停车规范行为,目前已在全县停放点划出黄色线条区域。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力度,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5)规范城区街道管理,针对乱摆乱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无证经营等行为开展动态巡查和清理,对擅自占道经营,当场处罚。

6)规范城区街道干净整洁,对在公共场所垃圾乱堆、乱放,不按规定排放污水的,当场进行处罚。

7)全面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工作

“清垃圾”。县城内垃圾清运的力度逐减增强,清扫形式也逐渐多样化。通过加强常态化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裸露垃圾,并断提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水平。严格落实“街长制”责任。

“扫厕所”。县城23座公厕达到二类标准,完善公厕管理制度及保洁制度,提高了公厕的卫生环境,城市建成区公厕覆盖率达100%。

“勤洗手”。县城内已完善洗手设施全配套36座,每个洗手台实行定员定岗监督,确保供水正常、保洁到位、设施完好,满足方便洗手的配套设施,解决好处处“能洗手”问题,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勤洗手”生活习惯,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

招标工作情况

继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和电子评标,从工程招标文件、资格预审、评标等环节入手,不断加强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作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的协调单位,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综合治理,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住房保障工作

(1)公共租赁住房。今年上半年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棚户区改造。福贡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物安置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项目竣工验,于2021年4月8日启动分房安置工作。目前,已完成回迁安置房交付使用423套。                                                                                                                                                                                                                                 

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

福贡县2021年1月1日至11月5日截至,共办理人防工程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事项审批14个,应收易地建设费金额134005.60元,实际审批易地建设费金额93803.92元,减免收取易地建设费项目数14个,减免收取易地建设费金额(减免30%)40201.68元。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严格按照程序后办理许可证。

4、齐抓共管创文创卫,营造和谐文明县城

我局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讨论并制定了单位年度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计划,进一步强化了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专职人员专门抓、全体职工共同抓的格局。在局创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创建和完善工作台账,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创卫政策,牢固树立了抓创卫就是抓经济,抓创卫就是抓发展,抓创卫就是抓稳定的思想。我县于今年11月底,通过了省级专家考核组的评定,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我局组织志愿者到城区内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用实际行动向群众树立 “我为创建添砖瓦,文明惠及千万家”的意识,积极促进了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9个机构,具体为:办公室、住宅和房地产业管理股(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建设T程消防监叔管理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9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6.42万元,占总收入的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23.46万元,占总收入的3.8%。与上年对比减少43580.72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06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19万元,占总支出的2.78%;项目支出32,147.34万元,占总支出的97.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828.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8.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4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68.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福贡县“美丽县城”建设(二期)PPP项目自筹资本金专项资金支出900.00万元,福贡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资本金专项资金支出629.23万元,福贡县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5407.54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35%与上年对比减少1985.7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59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744.16万元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1.35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0.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45.6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89.2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14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27.07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415.8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4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8%。主要用于廉租住房支出502.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7652.1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91.1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76.15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57.21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20.0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9.3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5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预算的1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经费中支出公务用车运维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59万元,下降3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7万元,下降3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路况变好公车维修次数减少,下乡次数减少,油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及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7237.93,其中,流动资产300.80,固定资产5140.6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96.50,无形资产0.0001,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91.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4.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9.8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237.93

300.8

5140.63

5026.42

62.55

0

51.66

0

1796.5

0.000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7.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说明: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四)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

监督索引号533323005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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