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福贡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6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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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602/2019-123321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9-12-17
福住建复〔2019〕56号 签发人:
沙郃祥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福贡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69号建议的答复
何海珍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子里甲村垃圾焚烧站搬迁》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经我们工作人到实地调查,确实存在这个问题,提案中关于我县子里甲村垃圾焚烧站的问题,全县要合理布局,科学统一规划,使美丽公路福贡段沿线生活垃圾达到无害化、资源化有效治理,使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目前该项目己由子里甲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目前正在施工建设,生活垃圾的处置采用热解工艺处理,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很小,建成后能使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对整个路域环境得到改善。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建设工作,多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特此答复。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7日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