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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总林长令第1号 关于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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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2573-2022-195116
发文机构
福贡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5-15 13:22:4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安全扑救能力,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批示精神,按照云南省2022年总林长令第1号《关于坚决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和怒江州总林长令第1号 《关于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坚决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我县生态安全屏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一)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始终把防火责任牢记心中、扛在肩上,时刻紧绷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不放松,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

(二)压细“五个关键人”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压实涉林(草)经营单位法人和乡(镇)长、村(社区)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护林员等关键人的责任,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到具体的人,真正实现“人盯人、人管人”。

(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优势,建立“县、乡(镇)、村(社区)、护林员”四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各级林长要切实加强巡林检查力度,积极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推动防灭火经费、队伍、责任、措施、物资、人员“六到位”。

二、严格火源管控,抓实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严控野外火源。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野外火源管理上始终保持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怒江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关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持续排查火险隐患,聚焦野外火源、野外违规用火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管进山人员,严格执行“防火码”实名登记,严查肇事人员,坚决将火源挡在山下林外。

(五)强化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排查一要加强农事用火集中审批监烧管理,严禁擅自开展农事用火行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一律禁止农事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严禁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秸秆、炼山、烧田埂杂草,严禁在林地吸烟、点火取暖、照明及野炊,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

(六)聚焦重点环节。因地制宜加密前置驻防点、林区防火检查站(卡)点、火情观察哨,严把林区入山路口,确保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认真排查辖区内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和有故意纵火倾向人员等重点人群,精准登记造册管理,时时掌握重点人群动向,盯紧管住重点人群,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真正做到严防死守。深入推行群防群治防控机制,健全完善户主与护林员联动巡山机制,同时要突出重点部位,配足配强护林员,加大重点林区巡查巡护力度;严格落实各乡(镇)挂钩联系重点人群制度。

三、加强联防联控,全力以赴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七)建立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格局。树牢全局意识、一盘棋思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应急管理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公安机关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再细化。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三制”防火经费配套制度,足额配齐森林草原防灭火财政配套经费;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林区施工用火监管;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加强重点时段专项预报和预警,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宣传部门要注重宣传的创新性,采取短视频、动漫等方式,通过各类媒体媒介广泛推送,加大宣传。

(九)加大全面督察检查整改力度。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对工作推动滞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发出“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森林草原防灭火失职渎职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形成震慑;要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州级总林长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强化应急处置,安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十)加强人员物资准备。各级专业、半专业、应急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扑火常识、紧急避险等人身安全防护培训和应急演练,24小时处于备战状态,确保第一时间“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加强森林防火物资的储备,特别是要加强高压水泵、水带等以水灭火装备的配备,进一步提升以水灭火能力。要加强森林防火通道、巡护道、隔离带、高山蓄水池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装备、人员”到位,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快速出击。

(十一)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林草、公安、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分析,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热点“两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坚持火灾信息“统一管理、归口上报、有火必报、报扑同步”。

(十二)加强早期火情处置。严格遵循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森林草原火灾初发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坚持“小火大打、重兵扑救”原则,抓住有利时机,安全、高效、快速处置,防止小火酿大灾,在火灾明火扑救后,要组织人员对余火进行清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清守火场,确保火场三无(无烟、无火、无气),方可撤离,防止死灰复燃。  

(十三)加强扑火安全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基本原则,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要求,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严禁组织非专业扑火人员直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清守火场,严禁无组织自发扑火,全力保证扑火人员安全,坚决守牢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福贡县总林长:杨智泉 明春鹏

 

2022年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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