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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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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573-2017-68666
发文机构
福贡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7-03-02 14:40:13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含财务室)、巡护管理股、科普宣教股、野保办4个职能股室,下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架科底管理站、子里甲管理站和匹河管理站。

() 办公室(含财务室)

1、负责管理局的文件起草、公文处理、信息传递、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整理、保管等工作;

2、负责管理局会议筹备和会议服务工作。

3、负责管理局行政事务、作风建设、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

4、协助局领导组织、筹备、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局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

5、承担管理局的对内对外接待工作;

6、做好管理局物资、设备、车辆等办公设施的日常管护工作;

7、负责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工作;

8、做好管理局人事管理工作,建立人事管理档案,

9、负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考核工作和职称评定工作;

10、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办理工资晋升、工资统计、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2、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13、协助局党支部做好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机关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14、抓好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局机关职业道德教育。

15、负责协调组织局机关股室站共同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16、承担保护区制度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17、协助局领导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协助局领导多渠道的筹集资金,监督股室、站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8、建立和管理好管理局的财务档案;

19、承担保护区管理局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20、承办保护区相关扶贫工作;

2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巡护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开展自然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

3、负责保护区定期监测巡护工作,积极做好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稀野生动物植物生存环境、物种数量的定期保护工作;

4、负责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参与组织重大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5、负责部署和总结年度自然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对偷砍盗伐、偷捕盗猎等的现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7、负责统计与分析资源损失情况和破坏资源案件查处情况

8、积极参与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9、负责福贡保护区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10、积极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普宣教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保护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3、负责保护区资源调查统计工作,建立资源管理档案;

4、负责保护区标本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等;

5、协助有关专家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考察和科学研究活动;

6、负责争取中外合作项目的实施。

7、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高人们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8、开展横向合作与交流,谋划推进保护区生态旅游。

9、负责保护区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和检查。

10、负责开展保护区周边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社区共管。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福贡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野保办

1、负责福贡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执行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规、政策。

3、组织、指导和监督福贡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与经营利用。

4、组织福贡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工作。

5、负责福贡县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6、负责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的审核上报工作。

7、指导、监督开展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医治、喂养、工作。

8、负责福贡县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架科底管理站、子里甲管理站和匹河管理站

1、熟悉所辖范围内的自然社会情况。负责本辖区内野生动物和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等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2、负责向自然保护区内外的居民和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外来人员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3、加强与辖区内聘用代管员、天保员的联系,了解支持和指导他们的工作,充分依靠他们搞好保护区管护;

4、主动关心帮助辖区内的居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要依靠各族群众保护好辖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5、坚持巡山制度,每月巡山时间不得少于20天,填写进山登记卡。于每月底送县保护管理局,做好资料保存,并作为管理人员评选先进调资晋升的依据;

6、管护人员在巡山管护中发现问题时,必须如实登记,出现破坏资源的情况不得隐瞒,妥善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县管理局;

7、负责管理维护本辖区范围保护区房屋、公物、界碑、宣传牌等公共财产;

8、负责辖区范围内野生动物损坏群众农作物、牲畜等的调查核实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能
1、负责江西辖区范围(即:架科底乡、子里甲乡、匹河乡),并积极协助好上级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组织、指导、查办等工作。

2、负责全所政治思想工作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3、认真研究分析森林及野生动植物各类案件的犯罪特点、规律,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4、做好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发动和组织林区群众共同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群防群治,推动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好辖区内毗邻乡、村护林联防工作,确保林区治安的稳定。
    5
、根据上级指示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实施计划、总结,并定期向局领导请示、汇报辖区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情况。

6、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治安巡逻,认真抓好林区社会治安防范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部门编制情况:
福贡县自然保护局现共有编制12名,全部事业编制,实有1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编制方法

1.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2.在编制过程中,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科学合理的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0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实有行政人员5人,实有事业人员12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财务总收入23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2.92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1万元,占总支出的69.55%,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130210

林业自然保护区

162.01

162.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49

16.49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36

1.36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07

0.0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5.08

25.0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3

10.03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89

1.89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69

0.69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09

1.0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16

3.1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6.93

6.9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12

4.12

 

 

   

232.92

232.9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232.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7.07%。

   

    附件: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xls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贡管护分局

201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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