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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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549-2025-25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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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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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3-07 11:04:01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0000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贡县民政局属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执行。一是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并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三是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四是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组织调处县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五是贯彻执行和监督中央、省、州、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六是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承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七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法规,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八是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服务规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法规制度、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公墓建设。九是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障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十是贯彻落实国家儿童福利政策、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政策;拟订全县孤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儿童收养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承担民政业务主管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二是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股、慈善事业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把保障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惠民之策、为民之举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2.强化工作创新,深入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县民政局切实履行好基本社会服务职能,紧盯公共服务领域的薄弱环节,着力通“堵点”、解“难点”、消“痛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要。一是稳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为达到城市规划与殡葬改革融合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改善上帕镇居民的生活环境条件,开展了上帕镇陵园搬迁工作,目前,预计在 2025 年内完成迁移工作任务。二是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福贡县民政局开展了婚姻登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印发了《福贡县婚姻登记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三是强化残疾人福利事业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享受惠民补助的人员核定及主动服务,对于补助享受人员每月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开展人员动态管理,减轻群众的负担。四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福贡县救助站作用,联合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流浪乞讨救助街面巡查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住宿、饮食、就医、返乡等服务工作,定期对福贡籍救助返乡人员进行回访,切实防止重复流浪的情况发生。接受社会的监督。五是加强地名管理。规范新增地名,分别将新增的桥梁、服务区、隧道、安置点收录到《地名志》中,并在行政区划图标注新增,通过“乡村著名行动”微信小程序采集上图(包括纠错、新增)乡村地名共 251条,不断推动地名成果的应用转化,提升地名的管理工作。

3、切实做好困境儿童关爱。一是加强基层关爱保护阵地建设。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建设要求等内容,探索社工联动,推进村(社区)儿童之家覆盖,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精准管理落实监护责任。实行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专项排查整治,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全县困境儿童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实现信息精准、福利补助资金发放审批。落实监护责任,开展困境儿童走访活动,切实保障儿童权益。三是依法办理儿童收养登记,持续做好收养登记归档工作和收养后家庭回访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4.凝聚“发展共识”,推动社会组织工作和慈善事业融合发展。一是强化慈善事业的宣传管理。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各项政策法规,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扬慈善活动的意义、成效,营造浓厚的慈善文化氛围。严格社会组织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要求,县民政局坚持依法开展年检工作,同时持续开展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完成内部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三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985920.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85920.5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52158.29元,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增加临时救助县级配套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敬老院驾驶员、殡仪馆单位内聘人员、救助站工资及保险增多,故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985920.53元,其中:本年收入24985920.5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85920.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52158.29元,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增加临时救助县级配套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敬老院驾驶员、殡仪馆单位内聘人员、救助站工资及保险增多,故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85920.5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985920.53元,其中:基本支出4478175.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3397.63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敬老院驾驶员、殡仪馆单位内聘人员、救助站工资及保险增多,故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050774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8760.66元,增加的原因是临时救助县级配套资金增多,故比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合计24985920.53元,具体明细如下:

2080201行政运行3480618.16元用于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6479.12元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保险;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办公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464.00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8112.6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70.00元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79.93元主要用于福贡县民政局敬老院驾驶员工资及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3967.00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291084.48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160400.00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562000.00元用于发放城市低保金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114240.00元用于发放孤儿及特困儿童等生活补贴;

2080201行政运行124000.00元用于2025年殡仪馆运行经费县级配套资金等;

2081002老年福利1251307.2元用于发放高龄补贴及困难老年人经济补贴;

2082001临时救助8000000.00元用于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30400.00元用于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745398.00元用于边缘户中特殊困难群众纳入集中供养、婚姻登记工本费、敬老院运行经费、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殡仪馆运行经费、陵园迁移补助、界桩修复经费等。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用于电梯维修保养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合计24985920.53元(其中:基本支出4478175.33元,项目支出20507745.2元),具体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768072元(其中基本支出768072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703428元(其中基本支出703428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支出227204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04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891606元(其中基本支出891606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8112.64元(其中基本支出388112.64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29431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31元,项目支出0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76479.12元(其中基本支出76479.12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1473.93元(其中基本支出31473.93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291084.48元(其中基本支出291084.48元,项目支出0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5060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6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1办公费支出24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9800元,项目支出186000元);

30211差旅费支出6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7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3960元(其中基本支出3960元,项目支出0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38518.08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8.08元,项目支出0元);

30229福利费支出38518.08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8.08元,项目支出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64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28元(其中基本支出55328元,项目支出0元);

30213维修(护)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元);

30226劳务费支出65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59000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1375547.2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75547.2元);

30306救济费支出15267198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267198元);

31005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福贡县民政局无对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福贡县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福贡县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960元,较上年减少199640元,下降65.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60元,较上年增加360元,增长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3人次。

增加原因:2025年上级调研指导工作比2024年增加,故比2024年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6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次数和费用增多,故比2024年增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 2025 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0896.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776.28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民政局敬老院驾驶员、殡仪馆单位内聘人员、救助站工资及保险专项资金增多,故比2024年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贡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0322672.85元,其中,流动资产107936.24元,固定资产32605911.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86276元,无形资产522548.7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90085.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5290.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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