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福贡县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015282549-2022-203926
发文机构
福贡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9-16 10:21:01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1000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福贡县民政局属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执行。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二是承担县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三是管理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特困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指导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五是制定我县行政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村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隶属关系的变更,行政区域变更、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勘定全县行政区划界线;承办乡(镇)、村际办界争议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六是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乡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地名调查,审定地名资料;加强地名管理,承担地名设标工作;七是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拟订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承办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的行政复议工作;八是主管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婚姻习俗改革和服务工作;指导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九是负责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十是负责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指导、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十一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着眼民生托底,认真落实各项民政惠民政策。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福贡县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实施意见》《福贡县易地搬迁安置点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福贡县民政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方案,强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豪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云民发〔2021〕80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主要任务,压紧压实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常态化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的规模性返贫。二是聚焦重点人群,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强化重点人群数据比对摸排,力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2021年11月,全县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对象7972户25621人,发放资金6258.1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709户2648人,发放资金 1126.06万元;特困供养 249户259 人,发放资金246.78万元;2021年1月至11月因灾因病等临时救助 3543 户14524 人次709.88万元。三是聚焦保障对象,强化标准衔接。根据《怒江州民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怒民发〔2021〕32号)文件,20217月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4800/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到858元/人/月。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聚焦易地搬迁,强化保障管理。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目标,明确落实迁入地和迁出地救助职责,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低收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易地扶贫搬迁修建或购置的房产不作为纳入迁入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条件,严格落实“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政策。全县18个安置点安置群众5481户22917人中,纳入城乡低保9649人,特困供养259人。五是聚焦短板弱项,强化政策指导。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任务、新政策和新要求,切实提高民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本领。2021年,我局先后举办民政业务培训班9次,开展业务指导66人次。六是聚焦救助平台,强化系统运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自8月份上线以来,我县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及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广应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办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服务事项。通过与乡村振兴局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核实困难群体,建立了全县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充分利用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等申请渠道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截至11月份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受理低保对象申请80件;特困供养3件;临时救助442件

2.加强建设,构建多层次社会事务服务体系。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021年我局持续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工作理念,重点开展老年人的照护及补助发放工作,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的服务质量提升。全面落实全县低收入老人高龄补贴政策,2021年共发放高龄补贴15.38万元。二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持续推进婚育新风工作。加强婚育新风工作信息共享、联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妇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扎实把婚育新风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截至2021年11月底,结婚登记941对。离婚登记251对。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过街面救助与站内救助相结合的方式救助各类乞讨人员10人次。协助外州市为2名人员提供了寻亲服务。四是关爱儿童群体,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截至2021年11月对全县76名孤儿发放孤儿补助资金97.132万元,对在读的7名孤儿发放了6.5万的助学补助,为孤儿等特困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我县新建了36个儿童之家,为儿童的课余生活、心理健康、关爱保护提供了场所及服务保障。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挥正能量积极作用。开展“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重度残疾人100人,共发放慰问金5万元。开展社工志愿服务活动。对老年人开展2次“医社联动进社区义诊温暖你我他”义诊活动,走访并服务约250位社区长者。六是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围绕“应补尽补”原则,截至11月份,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06.5585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1单位名称:福贡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规划财务股、地名区划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7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8.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20.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末财政拨款零余额度清零,财政拨款指标结余财政收回,纳入下一年年初预算,支出即收入,故2021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04万元,占总支出的2.81%;项目支出11,466.77万元,占总支出的97.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77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脱贫攻坚结束,低保等补贴进行逐步清退,所以2021年支出较2020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6.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变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福贡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66.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27.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脱贫攻坚结束,低保等补贴进行逐步清退,所以2021年支出较2020年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殡葬项目、社区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群众(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供养补贴)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7%与上年对比减少581.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脱贫攻坚结束,低保等补贴进行逐步清退,所以2021年支出较2020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0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1%。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补助、高龄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社会福利、临时救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驻村(驻点)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6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产生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89万元,增长13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4万元,增长14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老化严重,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脱贫攻坚结束,差旅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支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经费等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贡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244.76,其中,流动资产49.77,固定资产3364.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73.63,无形资产57.06,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16.9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44.76

49.77

3364.3

3259.15

26.44

0

78.71

0

773.63

57.0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所以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1111

 

包含附件

  • 福贡县民政局.XLS20220916090233245.xls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福贡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0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30030

    滇公网安备:53332302000105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