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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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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2549-2020-148249
发文机构
福贡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0-20 11:55:00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1000

 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福贡县民政局属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执行。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二是承担县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三是管理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特困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指导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五是制定我县行政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村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隶属关系的变更,行政区域变更、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勘定全县行政区划界线;承办乡(镇)、村际办界争议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六是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乡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地名调查,审定地名资料;加强地名管理,承担地名设标工作;七是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拟订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承办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的行政复议工作;八是主管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婚姻习俗改革和服务工作;指导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九是负责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十是负责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指导、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十一是承办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行业扶贫开展情况

(1)稳步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衔接。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好完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把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2019年,全县农村低保户12103户36445人,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29590人,占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的81.2%,较好实现了两项制度的双向衔接。二是加强标准衔接。从2018年7月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3600元/人/年,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2019年7月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4200元/人/年,确保了脱贫攻坚期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三是加强对象衔接。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有力助推整个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 “错保”、“漏保”,纠正农村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行为,切实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全县共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对象451户2227人,新增纳入符合农村低保对象681户1663人。同时依托全县大数数据中心平台,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比对功能,并充分运用信息比对结果,对于未脱贫贫困人口未纳入低保的,组织开展入户核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四是加强管理衔接。以农村危房清零行动为契机,聚焦4类重点对象,以发现一户、清零一户的决心,全县共锁定并完成4类重点对象440户危房清零工作,其中农村低保25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4户,确保了最底线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2)临时救助。2019年,我局加大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扎实做好“救急难”工作。年内全县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9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77.06万元。

(3)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机制。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全县持证残疾人2994人,其中享受生活补贴的共1699人,享受护理补贴的共1153人,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7.37万元。

(4)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年内实施儿童之家建设项目9个,签订543份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委员儿童主任全覆盖。及时成立福贡县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目前全县共有孤儿51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33人,事实无人抚养12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6人),对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目前,已完成留守儿童数据录入741人。

2.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

(1)目前在建项目有:马吉乡旺基独村老年活动室、普洛村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托坪村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和托坪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

(2)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上帕镇依块比集中安置点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因项目点目前房屋建设未完成,我局无法实施装修工程。

(3)殡葬工作。完成《福贡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上报《福贡县火化区划定方案》上报县政府工作,政府常务会方研究通过后完成逐级上报工作。完成2019年春节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截至12月,火化39具尸体。

 (4)老龄工作。一是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9年,80-99周岁的老年人保健补助金为每人每年960 元,高龄老人有1664人,百岁老人有31人。百岁老人的长寿补助每人每年9600元。同时,为60岁以上老年人累计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二是积极开展敬老月宣传活动。敬老月期间组织医务人员、志愿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老人整理内务、全身体检等服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阳节期间,我局干部职工、老干部文艺队、社区老年文艺队等组成的慰问组深入到石月亮乡敬老院、子里甲乡敬老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活动,向每位老人发放200元慰问金。三是加强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9年,全县共有机构养老床位数16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床位数96张,可以满足11.3%以上的农村五保对象入院需求,尚未达到国家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有上帕镇古泉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帕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腊竹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架科底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帕镇珠明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马吉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部投入运营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1人,主要是临时工3人,原老乡干部35人,精简人员5人,起义投诚人员1人,墓管员2人,遗属5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611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1.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5194.49万元对比增加了916.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度受调资增资、提高五保人员生活救济补助、高龄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二是年内拨入中央及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民政事业和项目建设补助;三是机构改革。受上述诸多因数的影响使当年拨入资金较上年增加916.9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570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5万元,占总支出的2.61%;项目支出15292.52万元,占总支出的97.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4747.54万元对比增加了953.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全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30.11万元,比上年增加676.7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补助、高龄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全年度其他资本性支出达885.11万元,比上年相比增加127.88万元,原因是,2019年度与上年相比建设项目增多,所以资本性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4.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故基本支出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民政服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92.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88.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补助、高龄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群众(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

(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3)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供养补贴);

(4)沿边居民(边民补贴);

(5)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

(6)高龄补贴

(7)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8)社会福利和老年福利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4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补助、高龄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4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济补助、高龄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相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77万元,下降1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7万元,下降1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去年救灾应急专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频繁所以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相较于去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福贡县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原因,人员调出,差旅费也相对减少,致使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比2018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支出、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经费等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脱贫攻坚决胜时期下乡入户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贡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330.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8.92万元,固定资产3676.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0.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4.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16.9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30.62 

1588.93 

3676.69 

3425.96 

35.12 

215.61

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福贡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福贡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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