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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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2549-2020-14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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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贡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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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0-06-16 16:30:00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0000
第一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福贡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福贡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贡县民政局属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执行。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二是承担县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三是管理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特困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指导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五是制定我县行政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村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隶属关系的变更,行政区域变更、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勘定全县行政区划界线;承办乡(镇)、村际办界争议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六是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乡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地名调查,审定地名资料;加强地名管理,承担地名设标工作;七是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拟订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承办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的行政复议工作;八是主管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婚姻习俗改革和服务工作;指导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九是负责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十是负责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指导、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十一是承办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福贡县民政局。福贡县民政局局机关内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基层政权股、社区建设与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股(社会福利生产办公室、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县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上年减少2个,因机构改革原因,优抚安置股、生产救灾办公室、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划分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应急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行业扶贫开展情况
(1)稳步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衔接。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好完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把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2019年,全县农村低保户12103户36445人,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29590人,占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的81.2%,较好实现了两项制度的双向衔接。二是加强标准衔接。从2018年7月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3600元/人/年,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2019年7月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4200元/人/年,确保了脱贫攻坚期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三是加强对象衔接。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有力助推整个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 “错保”、“漏保”,纠正农村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行为,切实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全县共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对象451户2227人,新增纳入符合农村低保对象681户1663人。同时依托全县大数数据中心平台,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比对功能,并充分运用信息比对结果,对于未脱贫贫困人口未纳入低保的,组织开展入户核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四是加强管理衔接。以农村危房清零行动为契机,聚焦4类重点对象,以发现一户、清零一户的决心,全县共锁定并完成4类重点对象440户危房清零工作,其中农村低保25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4户,确保了最底线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2)临时救助。2019年,我局加大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扎实做好“救急难”工作。年内全县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9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77.06万元。
(3)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机制。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全县持证残疾人2994人,其中享受生活补贴的共1699人,享受护理补贴的共1153人,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7.37万元。
(4)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年内实施儿童之家建设项目9个,签订543份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委员儿童主任全覆盖。及时成立福贡县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目前全县共有孤儿51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33人,事实无人抚养12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6人),对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目前,已完成留守儿童数据录入741人。
2.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
(1)目前在建项目有:马吉乡旺基独村老年活动室、普洛村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托坪村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和托坪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
(2)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上帕镇依块比集中安置点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因项目点目前房屋建设未完成,我局无法实施装修工程。
(3)殡葬工作。福贡县辖区内共有大墓豪华墓活人墓1819座。其中:大墓209座(子里甲乡78座,匹河乡320座,鹿马登乡97座,马吉乡4座);活人墓1576座(架科底乡74座,马吉乡272座,子里甲乡121座,匹河乡257座,石月亮乡296座,上帕镇54座,鹿马登乡502座);豪华墓34座(匹河乡11座,子里甲乡23座)。同时,完成《福贡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上报《福贡县火化区划定方案》上报县政府工作,政府常务会方研究通过后完成逐级上报工作。完成2019年春节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截至12月,火化39具尸体。
(4)老龄工作。一是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9年,80-99周岁的老年人保健补助金为每人每年960 元,高龄老人有1664人,百岁老人有31人。百岁老人的长寿补助每人每年9600元。同时,为60岁以上老年人累计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二是积极开展敬老月宣传活动。与上帕社区、县文明办等部门深入街道村寨进行双语版(傈僳语、汉语)《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重点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发放宣传册1000多册。敬老月期间组织医务人员、志愿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次,为老人整理内务、全身体检等服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阳节期间,县民政局干部职工、老干部文艺队、社区老年文艺队等组成的慰问组深入到石月亮乡敬老院、子里甲乡敬老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活动,向每位老人发放200元慰问金。三是加强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9年,全县共有机构养老床位数16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床位数96张,可以满足11.3%以上的农村五保对象入院需求,尚未达到国家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有上帕镇古泉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帕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腊竹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架科底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帕镇珠明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马吉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部投入运营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个),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8.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高龄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因机构改革原因,我单位人员变动较大,所以今年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4.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4.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4.99万元(本级财力1554.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8.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高龄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因机构改革原因,我单位人员变动较大,所以今年比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54.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5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14万元,与上年对比低50.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人员变动较大;项目支出53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高龄补贴标准有所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如下:
单位:元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用途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3,064,336.40 | 3,064,336.40 | 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65,960.00 | 1,065,960.00 | 用于民政服务对象的管理、春节慰问、高龄补贴支出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58,662.40 | 258,662.4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29,331.20 | 129,331.20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230,515.20 | 230,515.20 | 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86,080.00 | 1,486,080.00 | 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3,614,982.00 | 3,614,982.00 | 用于发放城市低保补助支出 | |
208270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9,710.16 | 9,710.16 | 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8,083.20 | 8,083.20 | 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
2082703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12,933.12 | 12,933.12 | 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6,314.08 | 66,314.08 | 缴纳职工医疗支出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2,030.72 | 52,030.72 | 缴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8,499.20 | 48,499.20 | 缴纳公务员医疗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93,996.80 | 193,996.80 | 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24.143448万元,项目支出530.8521万元)。
1 | 2 | 3 | 4 |
合计 | 10,241,434.48 | ||
福贡县民政局 | 10,241,434.4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286,658.88 | |
01 | 基本工资 | 601,320.00 | |
02 | 津贴补贴 | 1,456,920.00 | |
03 | 奖金 | 50,110.00 |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58,662.40 | |
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29,331.20 |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3,164.80 | |
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48,499.20 |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5,906.48 | |
工伤保险 | 8,083.20 | ||
生育保险 | 12,933.12 | ||
失业保险 | 9,710.16 | ||
大病医疗补助 | 5,180.00 | ||
13 | 住房公积金 | 193,996.80 |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98,748.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46,998.40 | |
01 | 办公费 | 23,800.00 | |
06 | 电费 | 6,000.00 | |
07 | 邮电费 | 8,000.00 | |
11 | 差旅费 | 60,600.00 | |
13 | 维修(护)费 | 8,000.00 | |
16 | 培训费 | 24,249.60 | |
17 | 公务接待费 | 3,600.00 | |
28 | 工会经费 | 32,332.80 | |
29 | 福利费 | 40,416.00 |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000.00 |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90,000.00 | |
公务交通补贴 | 90,00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607,777.20 | |
02 | 退休费 | 210,240.00 | |
05 | 生活补助 | 2,782,555.20 | |
06 | 救济费 | 3,614,982.00 |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170.06万元,主要用途如下:
指标来源 | 项目分类 | 功能分类 | 指标用途 | 指标金额 |
专项转移支付 | 1,700,6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 | 7,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 336,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 | 1,355,05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疫情防控养老机构一次性补贴资金 | 2,550.00 |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途如下:
指标来源 | 项目分类 | 功能分类 | 指标用途 | 指标金额 |
特定目标类 | 2081001 儿童福利 |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13,000,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61,159,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1,500,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省级补助资金 | 200,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100,000.00 | |
特定目标类 |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 | 2,600,000.00 |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详见“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一)、(二)”。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9.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加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2020年公务接待费安排0.36万元,预计接待批次5次。与上年对比增加0.36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加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减少,相对应的人员经费减少。2020年预算更细化、更规范,安排资金力度大,范围广,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安排“三留”人员、民政服务对象、精神病人管理经费等多项基本支出预算资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高龄补贴标准相对有所提高。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福贡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加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行号 | 资产大类 | 期初 | 期末 | ||
数量/面积 | 原值 | 数量/面积 | 原值 | ||
合计 | 22,905,130.93 | 42,051,315.23 | |||
1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1911 | 1,429,876.00 | 1931 | 1,429,876.00 |
2 | 通用设备 | 95 | 1,433,844.83 | 107 | 1,433,844.83 |
4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 | 19,017,255.10 | —— | 38,163,439.40 |
7 | 专用设备 | 12 | 1,024,155.00 | 12 | 1,024,155.00 |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和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1 | 2 | 3 | 4 | 5 | 6 |
福贡县民政局 |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年脱贫年,我们将大幅度开展下乡入户等工作,确保2020年能够顺利脱贫.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100000元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年脱贫年,我们将大幅度开展下乡入户等工作,确保2020年能够顺利脱贫.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0年内组织开展入户 | 100%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年脱贫年,我们将大幅度开展下乡入户等工作,确保2020年能够顺利脱贫.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下乡入户 | 一年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年脱贫年,我们将大幅度开展下乡入户等工作,确保2020年能够顺利脱贫.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组织单位开展下乡入户 | 100%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年脱贫年,我们将大幅度开展下乡入户等工作,确保2020年能够顺利脱贫.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下乡入户村名满意度 | ≥95%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年脱贫年,我们将大幅度开展下乡入户等工作,确保2020年能够顺利脱贫.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福贡县脱贫率 | ≥98% |
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年脱贫年,我们将大幅度开展下乡入户等工作,确保2020年能够顺利脱贫.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福贡县脱贫率 | ≥98%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婚证费 | 3600元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按时下达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婚姻登记人数预计 | 2000对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结婚、离婚登记 | 100%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婚姻登记管理满意 | 98%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提高婚姻登记管理 | 效果明显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长期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效果明显 |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和工本费用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强化婚姻家庭观念 | 长期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补贴标准 | 230515.20元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按时下达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 | 120人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比率 | 100%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发放基本生活金的满意率 | 98%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助对象 | 稳步提高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 长期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0%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最低生活补助资金 | 2018年11月止全县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有114名,根据云财社[2019]108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散居孤儿月补助资金达到每人每月1274元/人,按照怒民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州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895.15元标准发放差额部分应由州、县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按州人民政府批复州级配套20%,其余80%差额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和云民福[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后年度按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一年一调,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的要求协调同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结合2019年的孤儿实际情况,预测2020年的孤儿对象达120人,县级配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0515.2元[(1274元-1100元)*80%*(1+15%)]。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了解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 长期 |
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 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两个中心敬老院日常运维工作和进一步提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呈上的图标,同时将机构运转费、陪护费、护理培训费、中心敬老院被服购置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敬老院运行经费 | 25万元 |
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 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两个中心敬老院日常运维工作和进一步提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呈上的图标,同时将机构运转费、陪护费、护理培训费、中心敬老院被服购置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按时下达 |
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 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两个中心敬老院日常运维工作和进一步提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呈上的图标,同时将机构运转费、陪护费、护理培训费、中心敬老院被服购置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纳入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人数 | 41人 |
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 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两个中心敬老院日常运维工作和进一步提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呈上的图标,同时将机构运转费、陪护费、护理培训费、中心敬老院被服购置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比率 | 100% |
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 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两个中心敬老院日常运维工作和进一步提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呈上的图标,同时将机构运转费、陪护费、护理培训费、中心敬老院被服购置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98% |
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 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两个中心敬老院日常运维工作和进一步提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呈上的图标,同时将机构运转费、陪护费、护理培训费、中心敬老院被服购置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 效果明显 |
中心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 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两个中心敬老院日常运维工作和进一步提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和丧葬补助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呈上的图标,同时将机构运转费、陪护费、护理培训费、中心敬老院被服购置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特困人员基本权益 | 效果明显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节日慰问金 | 1万元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按时下达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节日慰问中心敬老院 | 两个敬老院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比率 | 100%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发放慰问金的满意率 | 98%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锻造能打仗、打胜仗的过硬部队提供有力支撑和可靠保证 | 效果明显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长期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拥政爱民 | 效果明显 |
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 | 两个中心敬老院全体人员给予节日的问候。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强化全民国防的观念,结合军地联谊和走访慰问,跟进了解部队改革建设需要地方支持的需求, | 长期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州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根据2018年的发放情况,2019年预算一级550人(70元*550人*12月*80%=369600元),二级620人(40*620*12月*80%=238080元),困难残疾人1830人(50元*1830人*12月*80%=878400元)。合计:1486080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1486080元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州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根据2018年的发放情况,2019年预算一级550人(70元*550人*12月*80%=369600元),二级620人(40*620*12月*80%=238080元),困难残疾人1830人(50元*1830人*12月*80%=878400元)。合计:1486080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95%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州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根据2018年的发放情况,2019年预算一级550人(70元*550人*12月*80%=369600元),二级620人(40*620*12月*80%=238080元),困难残疾人1830人(50元*1830人*12月*80%=878400元)。合计:1486080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纳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 | 3000人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州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根据2018年的发放情况,2019年预算一级550人(70元*550人*12月*80%=369600元),二级620人(40*620*12月*80%=238080元),困难残疾人1830人(50元*1830人*12月*80%=878400元)。合计:1486080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残疾人补助补贴 | ≥95%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州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根据2018年的发放情况,2019年预算一级550人(70元*550人*12月*80%=369600元),二级620人(40*620*12月*80%=238080元),困难残疾人1830人(50元*1830人*12月*80%=878400元)。合计:1486080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对象对按时足额发放补贴的满意度 | ≥90%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州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根据2018年的发放情况,2019年预算一级550人(70元*550人*12月*80%=369600元),二级620人(40*620*12月*80%=238080元),困难残疾人1830人(50元*1830人*12月*80%=878400元)。合计:1486080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助对象 | 逐步提高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部分,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州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生活补贴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根据2018年的发放情况,2019年预算一级550人(70元*550人*12月*80%=369600元),二级620人(40*620*12月*80%=238080元),困难残疾人1830人(50元*1830人*12月*80%=878400元)。合计:1486080元。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填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空白,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逐步提高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县级配套 | 216.24万元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按时下达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平均月补助人数 | 2905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比率 | 100%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发放的满意率 | 98%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 | 效果明显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长期 |
县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 "省及补助80%,剩余部分城市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州级补助15%,县级财政承担85%的比例分别纳入预算;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摸清底数,完善低保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市低收入生活保障 | 效果明显 |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老补贴 | 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补贴生活补助金,由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高龄老和长寿老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高龄人和长寿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高龄老补粘和长寿老人补贴标准 | 1065960元 |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老补贴 | 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补贴生活补助金,由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高龄老和长寿老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高龄人和长寿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98% |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老补贴 | 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补贴生活补助金,由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高龄老和长寿老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高龄人和长寿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纳入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补贴人数 | 80至99岁1664人,百岁长寿老人31人。 |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老补贴 | 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补贴生活补助金,由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高龄老和长寿老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高龄人和长寿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应保尽保比率 | 98% |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老补贴 | 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补贴生活补助金,由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高龄老和长寿老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高龄人和长寿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全县高龄老人对高龄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的满意度 | ≥90% |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老补贴 | 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补贴生活补助金,由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高龄老和长寿老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高龄人和长寿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高龄老人和百岁长寿老人补贴政策知晓率 | ≥98% |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老补贴 | 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补贴生活补助金,由省、州、县三级配套资金,为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和长寿老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高龄老和长寿老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高龄人和长寿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实现小康。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高龄老人和百岁长寿老人补贴政策知晓率 | ≥98% |
(五)其他预算公开需说明事项
无
监督索引号533323003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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