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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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506-2021-172497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9-02 11:10:39
近日,福贡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鹿马登乡亚坪村‘怒秋洛’有很多树木被砍伐了,请民警过去处理。接警后,大队立即派民警前往现场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鹿马登乡人,37岁)于2021年3月期间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携带油锯、砍柴刀在鹿马登乡亚坪村“路秋洛”自家林地内砍伐林木,共计73株。经鉴定,涉案林木材积(蓄积)共计16.696立方米。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已被福贡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对于很多人来说,砍伐自家承包地内的林木好像是一件很随意的事情。但实际上——如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未按照证上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自己所有或管理的,以及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均构成滥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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