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怒江州福贡县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财务审计的 审 计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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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485-2025-270062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5 15:57:26
福贡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怒江州福贡县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财务审计的
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0月15日起,对福贡县教育体育局实施的怒江州福贡县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进行现场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竣工财务决算情况、项目征地拆迁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建设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10月15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25个工作日。
- 审计人员
审计组由福贡县审计局人员和第三方中介机构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杨延金(行政执法证号:25150226011)担任,成员包括曾树林(主审,行政执法证号:25150226015)、曹云(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号:建[造]1122530000428)、姜遨洋(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号:21225300001866)、胡洪强(注册会计师,证号:500300910012、段睿(初级会计师,证号:31702210553015100904)、代龙俊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杨延金 13988612907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福贡县教育体育局
四、审计工作纪律公示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办公地点: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政府路福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楼(邮编:673499)
监督电话:福贡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886-3411346
福贡县审计局
2025年10月15日
编辑:杨延金
初审:杨全美
终审:张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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