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19(美丽公路)路段禁止车辆停放及规范停车带使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国道219(美丽公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停及规范管理路段
国道219(美丽公路福贡段):福贡县与泸水市交界(喀东线6961公里300米)处至福贡县与贡山县交界(喀东线6835公里900米)处,美丽公路沿线。
二、具体管理规定
(一)全路段禁止停放:上述路段的主路、路肩及未划定停车位的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任何车辆临时或长期停放。
(二)停车带使用规范:公路沿线依法设置的停车带、观景台等区域,仅允许车辆临时停靠,供司乘人员短暂休息、观景。禁止任何车辆长期停放、停放过夜或从事修车、洗车、摆摊设点等与临时停靠无关的活动。
(三)严禁在国道219(美丽公路福贡段)公路沿线违法占道施工、堆放砂土杂物等影响交通安全行车的行为。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正式施行。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劝离、贴单处罚、拖移车辆等措施予以处理。对拒不配合、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其他事项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美丽公路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交通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协作配合,确保本公告内容落到实处。
特此公告。
福贡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