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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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418-2025-271143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5 14:50: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025年第三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第三季度,福贡县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个。经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第三季度,福贡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2个,其中4家单位政民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总体合格率为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福贡县人民政府网“政民互动”信箱共受理5件,其中,“县长信箱”0件,“部门信件”5件,无超时回复的情况。
(四)政策解读检查情况
第三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共抽查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策解读19份。其中,本级解读材料2份,转发上级部门解读材料17份。经抽查,除4份解读材料未与对应文件相互关联、1份解读材料关联文件链接无法打开、2份解读材料发布时间滞后外,其余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工作要求,总体合格率为63.16%。
二、存在的问题
本季度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政务新媒体仍需持续提升。部分乡(镇)、县级单位的政务新媒体政民互动版块功能设计不齐全,缺少公众意见反馈渠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如: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公众号“福贡陶育”、县民政局所属公众号“福贡民政”、县公安局所属公众号“福贡警方”、鹿马登乡人民政府所属公众号“生态宜居鹿马登”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回复功能。二是网站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乡(镇)、县级单位栏目存在逾期更新、僵尸栏目等问题,如:县林草局门户网站“党建工作”专栏超1年未更新,县公安局、子里甲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栏超1年未更新。三是政策解读发布超时。未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政策解读材料在政策性文件3个工作日内发布,影响政策宣传的时效性。四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大部分单位对政策的解读形式仍停留于文字解读,解读内容照搬起草说明或将说明略作修改即发布,并未聚焦于群众对文件涉及内容关心关注事项进行重点解读,忽视了不同受众群体的认识差异,导致政策难以精准惠及目标群体。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动公开法定责任,自觉完成公开任务。各乡(镇)、县级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增强公开意识;要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要求的时间节点有序地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标识,稳步推进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发布。按照省州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主体责任,拟发文的承办机构是界定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责任主体。文件起草单位要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审核标识格式是否准确、规范后方能印制。发文后,对属于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的政策文件要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材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能力。要对本单位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加大监测力度,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及时更新,及时回复网民留言,提供有效的互动功能,坚决杜绝单项否决的情况发生。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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