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贡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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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418-2025-269594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福住建发〔2025〕4号
- 发文日期
- 2025-06-13 18:05:05
李永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布置江边安全防护设施》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积极采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强江边防护措施规划建设的建议说明
江堤的防护措施应由水利部门负责建设。我局将结合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对江边防护措施的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二、关于建立巡查与维护机制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建立“片区化”管理模式,将主城区划分为城南、城北、上娃底、下娃底、江东江堤、江西6大区域进行精细化管理。各片区由正式职工担任负责人,并依据区域面积、管理难度等因素,采用定人、定时、定点的“三定”管控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调配协管人员,明确大队干部职工及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占乱摆、乱拉乱接、乱贴乱画等“6乱”现象。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中小学校周边、居民小区、广场、公园、江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市容违法行为,并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及时维护修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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