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福贡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3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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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418-2025-269589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福农发〔2025〕34号
- 发文日期
- 2025-06-13 17:58:31
李光华、余铁福代表:
你们在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福贡县马吉乡“土特产”初加工及选品交易市场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代表同志您提出的意见很中肯我局很重视,“土特产”初加工作为群众增收途径之一,作为我县面积及产量较大的“土特产”当属草果、茶叶其他例如:漆油、蜂蜜等市场占有率较小。目前我县主要在马吉乡、石月亮乡、鹿马登乡布局了草果加工及仓储设施,这三个点日均加工量在35~50吨之间、仓储量在300~500吨之间。再者2023年—2024年我局在马吉乡投放了 6 台多功能草果烘干设备,这些设备基本满足我县的加工需要。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福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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