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定位与功能
三、用地布局方案规划定位与功能
规划范围面积 431.92 公顷。其中:中心城区范围 428.35公顷(包含布拉底片区);古泉产业组团3.57 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20.77公顷。其中:江西单元58.61公顷、江东单元99.06公顷、木尼玛单元21.56公顷、拉甲木底单元16.71公顷、古泉单元3.57公顷、布拉底单元21.26公顷。
四、建设“人民城市” 规划提升策略
(一)人口规模
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本次规划中心城区居住人口规模约 4.5万人。
(二)开发规模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六、道路系统规划
七、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八、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福贡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
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起草说明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过渡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及《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怒江州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福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传导,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技术标准,福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编制历程
《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于2022年6月开始筹备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23年5月确定了编制单位,6月完成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7月形成初步成果,8月完成了初稿局内审查和部门意见征求;9月完成了部门意见修改,并结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成果进行修改完善,10月召开了第一次县级成果汇报会,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于11月1日至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12月7日邀请了各行业部门、商界、涉及村庄等代表在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了听证会。2024年1月至5月底期间不断结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征求部门意见,6月召开了县级部门审查会和专家咨询会,7月至9月中旬针对专家意见、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文本,9月20日,编制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9月23日至10月23日在政府门户上进行了公示,10月29日通过福贡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查,目前已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了修改,规划成果已达到审批要求,现提交审批。
三、编制成果
提请会议审议《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本《规划》主要由规划概述、规划依据与原则、现状特征与问题分析、规划衔接传导、目标定位与规模控制、底线管控、用地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竖向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四线”管控、土地使用规划控制、非建设用地管控、附表、附图等20个部分构成,共80节。
《规划》立足福贡中心城区自然地理格局特征及现实建设情况与发展诉求,以《福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等刚性要求为基础,形成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未来一定时期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编制各地块详细建设方案、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规划》范围包括《福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范围,东至上帕村-美丽公路;西至江西片区;北至布拉底村;南至拉甲木底,总面积为431.96公顷,分为中心城区南片包括老城组团、江西组团、木尼玛组团、拉甲木底组团,中心城区北片布拉底组团(位于鹿马登乡),以及重点地块古泉组团。《规划》要点是传导与落实《福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底线管控与刚性内容,侧重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明确、功能结构的优化、空间布局的细化、系统规划的完善,以及土地使用规划管控指标与管控内容的全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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