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贡县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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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2418-2024-247780
发文机构
福贡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7-29 17:49:10
成文时间
2024-07-29

关于《福贡县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政策解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精神和省州关于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要求,及时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着”的赋权事项结合实际收回县级部门,对乡镇迫切需要而没有赋权的事项进一步赋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规定:“乡镇(街道)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起草过程有哪些?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怒江州司法局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运行情况摸底和评估工作的通知》,5月15日,县政务服务局会同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到各乡(镇)开展调研座谈工作。就赋权事项动态调整问题、指导培训、执法力量及人员配置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收集乡(镇)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动态调整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梳理出已赋权及未赋权部分事项清单,于5月22日—24日,进一步征求乡(镇)关于赋权目录动态调整意见,汇总各乡(镇)意见建议;7月18日—19日,县政务服务局会同县级有关赋权单位、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就拟收回赋权事项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发言,研判分析,确定了此次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并通过合法性审查;7月26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贡县2024年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其间,县司法局于7月16日-7月19日,组织乡(镇)分管执法领导、执法工作人员及新考证工作人员,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9个赋权部门,于7月10日—7月25日,围绕赋权事项对乡(镇)开展新一轮培训指导工作。

三、调整内容有哪些?

《福贡县2024年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涉及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上帕镇人民政府、架科底乡人民政府,共调整收回7项行政处罚事项。一是因辖区内无草原相关执法事项,上帕镇提出收回5项涉及草原管理行政处罚事项,县林草局通过综合分析研判认为这5项赋权事项较为低频或无,同意收回由县林草局赋予上帕镇人民政府有关草原管理的5项行政处罚事项,调整后《福贡县赋予上帕镇人民政府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事项数由原95项动态为90项,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同步减少有关这5项事项的内容;二是架科底乡提出收回涉及动物诊疗活动的2项行政处罚事项,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综合分析研判认为这2项赋权事项较为低频或无,同意收回县农业农村局赋予架科底乡人民政府有关动物诊疗活动的2项行政处罚事项,调整后《福贡县赋予架科底乡人民政府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事项数由原95项动态为93项,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同步减少有关这2项事项的内容。其余未涉及此次动态调整的5个乡镇沿用2023年版赋权目录且权责清单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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