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福贡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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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418-2011-45273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1-06-13 09:03:28
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福贡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1〕232号)和怒江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怒江州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怒公节办通〔2011〕1号)的统一部署,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201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我县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为“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至6月17日(星期五)
活动范围:全县范围公共机构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县、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乡(镇)各级公共机构协同参与。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低碳体验活动。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
(二)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各地区向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三)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为。
(四)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成就。紧密围绕“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充分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公共机构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公共机构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的各项工作,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低碳体验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把握重点,深入宣传。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倡导节能低碳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公共机构要对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于6月22日前将书面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报送县公共机构节能办(资料报送地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412160,联系人:董钰海,电子邮箱:njfgdyh@163.com)。
附件:公共机构节能周宣传标语
公共机构节能周宣传标语
单 位 | 悬挂标语内容 | 标语悬挂地点 |
县政府办公室 | 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 县城政府路 |
县发改局 |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 县城金谷酒店路段 |
马吉乡政府 | 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 乡政府驻地街道 |
石月亮乡政府 | 节约能源资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 乡政府驻地街道 |
鹿马登乡政府 | 贯彻节约能源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 乡政府驻地街道 |
上帕镇政府 |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 县城影剧院路段 |
架科底乡政府 | 使用节能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 乡政府驻地街道 |
子里甲乡政府 |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周活动 | 乡政府驻地街道 |
匹河乡政府 | 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 乡政府驻地街道 |
注:各单位悬挂相应标语1条,悬挂时间6月10日至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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