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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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2418-2009-45367
发文机构
福贡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9-03-17 10:36:18

2008年,福贡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有序进行,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推进。现将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继229日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后,34我县即时成立了以和桂莲副县长为组长的福贡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国家保密局和县法制局等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自按照职责分开,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机制,全面部署。37,县人民政府召集乡镇、县直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传达了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如何开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工作部署。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人民政府制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州府办《关于印发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三)加强学习,开展教育培训。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条例》的学习列入了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3月份,县人事局、县法制局、县保密局和县网管中心联合举办了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班,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4月份,全县所有培训单位参加了全省统一考试。为提高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年内,县网管中心举办了2期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106人次。通过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多措并举,及时公开府信息。

政府信息的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环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1、以网上公开为重要途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最便捷,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最方便的形式之一。我县为了早日实现政府信息在网上公开,从3月份开始,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县网管中心集中人力和技术力量,在已有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过几次公开平台的改版,目前,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基本定型,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的子网站也相继建成;二是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尽快整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即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网上公开工作。截至1210,全县有52个部门建立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其中县级部门44个,乡镇7个,企业1个;全县共有553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

2、以广播电视、墙报、挂匾等多种形式,灵活公开政府信息。县人民政府在抓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前四项制度建设工作,狠抓非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便民服务类通过广播电视、墙报、挂匾等形式向公众公开。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已全面完成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以及办事指南等内容上墙、挂匾工作,并通过广播电视,公开了部门服务承诺,方便了群众监督和办事。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各级政府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存在着“怕失权,不愿公开;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没有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截至目前,仍有个别乡镇和部门还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没有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数单位成立了机构安排了人员,但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运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不佳。

(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加强。除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条例》本身内容的培训学习不够以外,大都数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缺乏掌握业务技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有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缺乏对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

(三)工作制度有待健全。省州县政府编制印发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了规范,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09年,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办法,对县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

(三)完善考核办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一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我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真公开”的力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对县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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