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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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2418-2009-44819
发文机构
福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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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政办发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9-07-02 16:42:17

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福贡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福贡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



      


                          

福贡县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社会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结合用地审批和供应,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控措施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正确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福贡17.25万亩耕地红线,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积极主动服务,为保增长提供优质高效的用地保障

准确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促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监督检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云国土资[2008]273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把政策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用地保障到位。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7.25万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全县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二)严格规范管理,为保红线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强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坚绝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三)加强宏观调控,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密切跟踪把握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对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紧密围绕扩大内需要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基础测绘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测绘信息需求。及时掌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总结经验,了解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调控政策遇到的问题,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宣传推广有效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典型经验。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双保行动”包括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专项工作包括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配合服务扩大内需的例行和专项督察,计划差别化管理、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支撑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动态监测与监督、形势分析等工作。策应工作包括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实施、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配合做好省组织的抽查工作。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及时有效地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扩大内需中的工作成效。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月25目)

    阶段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双保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召开会议,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部署“双保行动”。建立“双保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

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把思想统一到省、州的总体部署上来。扩大宣传,为实施“双保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研宣传阶段(至)

阶段工作:完成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检查工作;服务扩大内需用地政策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和云国土资[2008]374号文件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掌握项目用地动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环节:在3月组织的用地预约调研基础上,摸清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摸清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宣传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加强正面引导。

(三)督察推进阶段(至)

阶段工作: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批后核查;查处重太违规违法案件和督促重点地区整改;总结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阶段性成果,根据扩大内需要求进行综合集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

关键环节:突出关键问题和重点地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重点监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

(四)评估总结阶段(至)

提出全县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报州;做好15号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计划指标调整等工作。

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线,完成“双保行动”的成效评估。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全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州的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双保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有力抓手,有利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大战略决定,有利于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守17.25万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促进和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维护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要紧紧围绕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步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双保行动”取得实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保行动”由县双保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阶段工作安排。联席会议由县国土资源局召集,县直各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双保行动”与耕地保护、规划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的应用。在“双保行动"中,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的审批、供应、使用及地质技术、测绘信息服务等情况,跟踪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情况,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要主动做好与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和省政府促投资、保增长、抓落实百日调研督察工作的衔接,支持配合检查调研督察组的工作。

(三)加强规划计划的统筹和管控

    1.加强用地预审。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做好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修改等工作;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百”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转变作风,主动服务,认真总结,打捆上报,集中审批,联合办公、并行并联、主动上门、跟进服务,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发函告知、限时办理等方法的经验和成效,主动加强与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保障措施,做好服务工作。

    2.加强规划审查

    (1)审核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中加强规划审查,核对建设用地选址和规模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否一致,包括数量、土地利用类型和规划用途等情况。

(2)审核项目落实用地预审情况.重点审核申报用地与预审控制用地规模是否一致或基本一致,超出控制规模的必需说明原因或重新进行预审,对预审提出的意见是否已经落实。

(3)审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依据《云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审核是否具备指标核拔单,是否超出指标,规模是否相符等情况。

(4)审核补划基本农田的实地踏勘论证情况。审核是否达到数量不减少和质量有提高的要求,是否实地踏勘论证,是否与规划修改方案中的位置、面积、用途、质量一致,是否落实专家论证意见中提出的要求。

    3.加强计划管理和考核,实施差别化管理

    (1)科学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和土地利用计划。严格实施《云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根据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和土地利用计划。一是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和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二是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一般项目靠挖潜,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已批未征、已批未供和其他存量用地,通过“三项整治”、“城增村减挂钩试点”等工作盘活用地;三是省级项目实行两级计划保障,省级项目用地在下达各县(市)的计划指标中安排,省级重点项目需使用省级预留机动指标的向州局申请核拨;四是积极保障民生项目,保障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五是支持农村交通水利、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六是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和国家级项目,尽量使用国家指标;七是进一步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率,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

    (2)建立计划指标核拨单制度。计划指标核拨单作为受理和审批用地申请的前提,实行一次性使用。

    (3)加强计划指标台账管理。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电子台账和管理信息系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并按时上报计划核拨、使用和核销情况。

    (4)积极开展“三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等“三项整治”工作。

(5)加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分析和考核,实行计划差别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调整计划下达方式,实行计划指标动态和差别化管理。计划下达实行年初预下达、年中落实奖惩,年终进行调剂的方式。定期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2009年4月前,尽快完成2008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10月完成土地管理的绩效和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三季度检查和分析,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各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剂,于11月形成年度计划指标调剂调整方案,对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检查、考核和评估结合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建设用地审批备案、建设项目供地备案、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验收、耕地占补平衡检查等情况进行。   

4.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规划修编工作。一要严格指标控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必须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二要统筹兼顾,体现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三要以地方政府为主,要充分考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利用及管理的战略重点;四要充分兼顾长远,准确把握未来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主要机遇与挑战,增强土地管理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考虑耕地总量、基本农田保护和后备资源的问题,解决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六要全面统筹,科学预测人口、城镇化、资源环境容量等因素,促进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统筹建设用地报批和耕地保护工作

1.做好建设用地报批。

(1)主动介入,摸清情况。在3月组织的月地预约调研基础上,认真梳理我县2009年度国家和省扩大内需、国家(省)重点、民生关注等三类项目(以下简称“三类项目”)、“三个一百”项目用地情况,分解细化情况,积极掌握进度,认真摸清底数。

(2)分类指导,强化保障。要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先单独选址后批次用地,压缩一般项目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开工和正常施工,分阶段分进度分缓急予以保障,多管齐下确保项目落地。要提高用地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具备申报条件、拉动效益明显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在“三类项目”中,对已完全具备报批条件的项目用地,尽快上报,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对项目已批准(核准),但林地占用意见、环评意见、地灾评估、压矿调查、基本农田补划论证、征收土地听证、社会保障方案等有关前置审批事项尚未落实的,指导各县国土资源部门和业主单位尽快完善相关要件,条件成熟及时上报。二是对“三个一百”项目中的公路、铁路、机场、能源、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五个一批”的方式予以保障,即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通过报批临时用地解决一批;项目已经批准(核准),初步设计方案基本确定,但因相关技术工作尚未完成,组织建设用地报件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报批控制性单体工程先行用地解决一批;已经具备建设用地报件要求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争取使用国家预留建设用地指标解决一批;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线形工程建设用地,在施工过程中因改线等原因造成用地范围扩大的,在发证前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解决一批;符合“百日行动”整体处理意见的,通过完善用地手续办理一批。三是重点抓好省委、省政府督察办的20个重点建设项目,省政府促投资、保增长、抓落实百日调研督察的20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服务。实现审批环节协调到位、指导报件及时到位、全程服务跟踪到位。

(3)夯实基础,维护权益。做好用地统计分析工作,强化批后实施监管,配合做好土地督察,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布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多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政策和措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1)做好2008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落实有关责任,做好相关工作。起草2008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检查的报告,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和台账,迎接检查。拟订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工作。拟订报州的自查报告和代县政府起草上报州政府的自查报告。

(2)落实先补后占。在上级国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扩大内需项目的需要组织好对应项目的预报备工作,落实先补后占,保证扩大内需项目上报审批。

    (3)抓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要与中低产田地改造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相结合,与空心村、工矿、砖瓦窑场废弃地整治等“三项整治”相结合,整体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做到“七纳入三集中”:即项目纳入统一规划、资金统一纳入整合、标准统一纳入验收、新增面积统一纳入统计、标识统一纳入规范、实施统一纳入管理、成果统一纳入考核,促进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多管齐下,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中低产田改造任务。要加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理和保护,坚持“建管并重”,克服重前期建设轻后续保护管理的倾向。总结推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在服务“三农”、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五)加强土地利用管理

    1.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指标,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大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以及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盘活力度,认真执行土地供应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加强统计分析。进一步健全完善透明市场、动态把握、重点分析、辅助决策的动态监测工作制度,加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的统一配号力度。对不按要求及时备案的,暂停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及时对我县土地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加强对全县供地情况和土地市场发展趋势进行系统分析和预测,提高土地利用管理的主动性和前期性。

    (六)加强地籍和地质技术服务

1:加强地籍管理服务。及时组织好扩大内需用地项目预审前的土地权属、地类调查工作;下放土地勘测定界验收权限,提高验收工作效率;落实土地登记的属地原则,方便用地单位就近办理土地证书;及时为用地单位办理土地登记,提高土地登记发证效率;加大土地登记成果资料的社会化服务力度,促进地籍档案成果资料服务于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选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工作;加快二次土地调查进度,积极应用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选址、规划调整、耕地保护等工作。

2.加强地质技术服务。及时主动提供地质技术信息、基础测绘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测绘信息需求;加大公益性、基础性的地质资料利用力度,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成果,根据扩大内需要求进行综合集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对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及时提供备案审批服务,为项目用地选址提供科学依据。

3.加快二次土地调查。从明年1月1日起,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基础依据。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一方面,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确保按时提交真实、准确、可用的土地利用数据成果。另一方面,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原则,主动服务,加强土地调查成果应用,提高规划修编的科学性。

    (七)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1.健全完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强化土地执法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巡查责任,确定巡查频率和巡查重点,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密切跟踪掌握全县当前土地利用和土地违法违规的新态势,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二是拓宽举报渠道整合举报信息资源,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披露、群众信访举报、网络查询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线索,发现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违法行为报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发现土地违法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因受到阻力、干扰等难以现场制止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规违法问题,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认真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数据月报制度,按月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辖区内土地违法数据和基本态势。

2.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案件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力度。公开曝光典型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3.严格落实15号令,强化政府责任。对行政区域内存在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内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的,严格按照15号令的规定,配合监察机关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4.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及时建立并全面推进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共享信息,落实责任,共同抓好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和强制执行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宽领域加强对土地违规违法的监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组织协调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电力、银行、工商等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执法合力。通过对违法主体或违法项目采取不通电、不通水、不办理许可证、不发放贷款等方式对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开展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制约。

    (八)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以“双保行动”为重点,积极争取宣传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组织地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消息、通讯、专访、专栏、专版及新闻调查等多种形式,形成立体化宣传格局。

l.明确目标,制订方案。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大力宣传国土资源部门主动作为,服务扩大内需,坚守保护耕地“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紧紧围绕“双保行动”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跟进、及时报道各阶段工作成果,挖掘和推广有效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先进典型,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为顺利完成“双保行动”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及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化,制定具体细致的新闻宣传方案,分阶段、抓重点、有层次地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与中央、省、州新闻单位有关双保新闻宣传报道形成互动和呼应,在整个行动期间始终保持舆论强势。

2.突出重点,分步推行。突出四个阶段行动的宣传重点,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分步推进宣传工作。第一阶段要致力于统一思想,国土资源部门准确把握“双保行动”的目的和重点任务,同时在社会上营造严格规范管理的舆论氛围。第二阶段要系统总结贯彻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云国土资[2008]374号文件的具体做法和成效。第三阶段要总结推广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规范管理的先进经验,披露问题,促进各地准确把握政策方向。第四阶段要全面总结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成效,宣传土地管理关键环节的改革成果。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全社会传递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3.整体联动,畅通信息。为及时、全面宣传全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双保行动”,进展动态和先进典型,要做到上下级纵向联动和部门间横向联动,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部门和本级宣传机构提供线索和报送信息,特别是在国土资源系统内部要开辟信息报送快车道,每月定期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材料。通过纵向和横向的联动,发动一切力量做好“双保行动”宣传工作,使宣传报道行动取得的成效,掀起“双保行动”新闻宣传高潮。

4.创新手段,务求实效。要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双保行动”进行全面、及时、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

(九)全面评估,为及时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国土资源部门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地方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地方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反映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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