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号关于行政执法证件到期人员审验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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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2418-2009-44813
- 发文机构
- 福贡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09-05-05 15:25:38
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到期人员审验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我县行政执法证件普遍到期的实际,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到期人员进行审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事项
(一)跨部门调动的行政执法人员,须经培训新岗位行政执法内容后,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尚未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和《云南省委托行政执法证》的;
(三)受行政处分的行政执法人员,处分期间暂不审验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件;
(四)自动离职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再审验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审验培训对象
(一)到期审验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全县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和《云南省委托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为2009年的人员需填写附件(1、2、3);
(二)新办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尚未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和《云南省委托行政执法证》的需填写附件(4、5、6、7)。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09年8月14至17日
四、培训考试
参加审验和新办证件培训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审验,不予换发新证。
五、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收取培训教材费(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确保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请各乡(镇)、各部门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规范填写好相关表格送县政府法制局。
(三)其他相关事宜与县政府法制局联系。
联系人:李丽荣 电话:3411241。
附:1.审验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册
2.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表(一)
3.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表(二)
4.新办行政执法证人员名册
5.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
6.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资料卡
7.云南省委托行政执法证件资料卡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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