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办公地点: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48号

邮政编码:673400

咨询电话:0886-3411422

传真号码:0886-3411601


第一条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贡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怒办字〔2019〕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是福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福贡县中小企业局、福贡县科学技术局、福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第三条 中共福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接受中共福贡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福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财经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负责全县财经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财经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财经动态。

第四条 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审核、审批、申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贯彻执行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以工代赈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四)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核、审批、申报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七)负责拟定工业、信息化、能源、无线电、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公共节能能耗统计、上报、检测和考核工作。

(九)承担价格、收费公共服务工作。

(十)贯彻执行商务和通道管理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十一)负责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贯彻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负责守边固边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兴边富民工程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兴边富民中长 期规划、兴边富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实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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