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召开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54次会议
8月19日,福贡县召开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54次会议。县委书记明春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讲话和致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市榆中县山洪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党组202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以及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研究吸收网民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作出重要指示、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主持召开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重要讲话、向世界青年和平大会致信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市榆中县山洪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防汛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抓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党组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确保全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推进。要全面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我县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突破,实现河湖长治久清,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部分县处级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春 花
排版:和贵春
审核:周自全
终审:薛 波


